据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纪委、澧县监委消息,中国联通常德市分公司原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吴宇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纪委纪律审查和澧县监委监察调查。综合多方信息,吴宇凡可能是近年来湖南地州市联通分公司接受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的“第一人”。这种“企业纪委+地方监委”的模式,是目前查处国企高管违纪违法问题的标准且高效的“组合拳”。
吴宇凡曾任中国联通常德市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根据“管党治党”原则,国企内部的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执纪问责。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纪委的核心职责是负责党内纪律审查。对吴宇凡作为中共党员、国企干部的违纪行为(违反党章党规、企业规章制度等)进行审查,正是其职责之一。
为什么由澧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吴宇凡的监察调查?这有可能是上级指定管辖。为了排除可能的干扰、确保调查公正,上级监委(常德市或湖南省监委)可以直接指定将案件交给异地(如澧县)的监委办理。如果部分违法行为或涉案关联方在澧县,澧县监委也可能因此获得管辖权。
这种“企业纪委+地方监委”的组合,正是当前大力推行的 “室组地企”联合办案机制的具体体现。其优势在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企业内部纪委更熟悉行业规则、业务流程和人员关系,便于内部取证;地方监委则拥有更全面的法律调查手段和跨部门协调能力。双方同步推进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能有效衔接纪法,防止程序“卡壳”,加快案件查办速度。
这种模式整合了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国家监察的力量,是深化国企反腐、打破“熟人社会”监督困境的关键举措。
所以,吴宇凡案由 “湖南联通纪委纪律审查”和“澧县监委监察调查” ,并非分工不明,而是标准流程。它清晰地表明了:党内监督由企业内部纪委负责,国家监察则由上级指定的地方监委执行。两者协同作战,构成了查处国企高管案件的完整闭环。这种模式已成为当下精准、高效惩治国企腐败的常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