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实施了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