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奖学金。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四类,具体如下: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分甲等3000元/年、乙等1500元/年、丙等800元/年;
力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力合现代学徒制班的学生,奖励标准分为特等5000元/年,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四等800元/年,五等600元/年。
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助学金。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子敬阳光助学基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如下:
国家助学金:分一等48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600元/年,名额由国家分配;
子敬阳光助学基金: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100人;
为家庭困难学生还设置了勤工俭学岗位、爱心餐补贴和临时困难补助,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体育特长生和五类社会人员)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应行业及用人单位就业要求,报考我校下列专业对身体素质有以下要求,建议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谨慎报考。
环境工程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净化与安全技术专业:无色盲色弱、无嗅觉不灵敏。
环境监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无色盲色弱。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无色盲色弱、无嗅觉不灵敏、无传染性疾病。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四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505号
学校网址:
https://www.hbcollege.com.cn/p1/index.html
学校微信公众号:hbxy1979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xx.cshbxy.com/
联系电话:0731-85622728 / 85622888
招生咨询QQ:800866389
招生咨询邮箱:cshbzhaosheng@126.com
纪检监督电话:0731-85622768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湖南省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