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法务的血泪控诉:被合作律师掏空公司,反遭连环设计欠下巨债
导语: 一顿“战友饭局”牵出两千万纠纷案,年轻法务本以为事业迎来转机,却不知自己正踏入一个由“法律专业人士”精心设计的连环陷阱。
公司被掏空、员工解散、债务缠身……这一切的背后,是道德的沦丧,还是法律行业监管的盲区?
第一章:从“战友饭局”到千万大案
因为我自2021年就开始在自媒体公益普法,做法律援助,帮助很多粉丝朋友免费解答很多法律问题,并且2023年上半年帮助了200多个律师做自媒体账号,一起做公益普法,法律援助咨询,截止到2023年10月下旬光荣的加入了雷锋站志愿者服务中心,立志帮助更多人,利用我的法律知识通过自媒体线上线下做公益普法,法律援助。
2023年12月初,一次由某雷锋站志愿者服务中心牵线的特殊饭局上,我结识了当事人龙先生的舅舅。饭桌上得知,龙先生身陷一笔高达两千余万的工程款纠纷,虽有一笔六百余万的胜诉判决,却迟迟执行无果。相似的军人家庭背景(我的爷爷辈和太爷爷辈也曾参军卫国)让我心生共鸣,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帮助这个当事人拿回工程款。
次日,我将龙先生引荐至我曾经工作的湖南长沙某顶尖top规模律师事务所,成功签署了代理合同,约定基础代理费2万元(这次费用我实际到手只有7700元,他没有足额按照42.5%支付给我个人,至今还欠20000×42.5%=8500-7700=800元),后期回款提成5%-10%。随后,律所正式指派了于求是律师作为本案承办人(因为我另一个合伙人也和他认识,说于律师沟通能力还不错,我相信了我的合伙人,因为他是实实在在注资30%进入我的初创科技公司,支持我并且和我一起从头开始创业的同袍)。
彼时的我满怀希望,却不知这竟是长达一年多噩梦的开始。
第二章:信任崩塌与“跳单”把戏
最早认识于律师,是2023年9月,是凭借我的合伙人引荐,首个案件的合作,始于我开始为于律师介绍我的企业家朋友,一个集团公司的企业家黎总,初期签订了5000元专项合同,是一份法律意见书。根据我们之间的合作约定,扣除律所管理费及税费后,我应分得2125元。这笔小钱他确实依照约定支付给我,成了检验诚信的第一块试金石。
紧接着,我为黎总的集团公司(旗下20多家公司)报出20万元年度法律顾问方案,而于律师却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跳过我与我的科技公司,私下与客户以及旗下的分公司负责人达成5万元的法律业务交易,并将合同拆分为三份,仅将其中的2万元认为与我有关。此番“跳单”,我最终仅分得8500元。
雪上加霜的是,当我为另一位客户签订的专项合同委托,当事人诉求是起草《居间服务合同》一份,于律师竟以“居间合同无用,跳单不可避免为由,拒绝给当事人写合同,声称这2000委托费只当交个朋友”为由,拒绝提供正式文书拟制法律服务,导致客户不满、合作告吹。这两件事,竟成了他日后单方面解除与我公司合作的“理由。
2023年9月至今,我也一直和我的合伙人沟通我们公司的所有运营和困境,合伙人一开始也是想着都是朋友,在其中斡旋,可是他全盘否认,利用法律漏洞,编织一张大网,让我们全军覆没!
2026年1月我与合伙人汇报这个事情,原来合伙人也被于律师跳单多次!我一直以为是我为人太直,没想到是于律师太圆滑,太会利用法律漏洞钻空子!
第三章:公司之死与债务深渊
我创办的“科技公司”原本与于律师约定,由其交付自媒体账号供我司运营,介于合伙人引荐和他在我以前工作的湖南知名律所执业,为他免除了基础新媒体运营服务费,只后期引流变现签单后,双方按扣除管理费和税费15%后,五五分成的约定,考虑到是合伙人介绍,加上对方在我以前就职的湖南长沙某顶尖top规模律师事务所的这份信任,我公司并未收取任何前期服务费和投流费用。然而,他自始至终未曾交付任何账号,更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约定的分成款项,否认合作,认为跳单不可避免。
直接后果是:我司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团队解散。我本人也因此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为了还债,我不得不外出打工整整一年半。一名律师的合作失信,直接摧毁了一家初创公司的生存根基。
第四章:终极背叛:“金蝉脱壳”截胡尾款
我与于律师合作的核心基础,是早先引入的龙先生案件。该案后期,根据合同约定,我应获得的尾款业绩高达12万余元,扣除管理费和税费15%,也有6.1万余。
2024年8月夏天,于律师在未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将其执业关系转至“湖南XX律师事务所”,并且要求当事人龙先生签订三方协议,想要继续跳单,方便他带走案卷,当时案件已经一审下来,当事人并不满意,于律师并没有为当事人积极争取利息,明明有15%的利息,只争取到了银行同期利息,于律师还要求更换律所,并且在当事人一审上诉期内要求支付尾款。
经过我耐心沟通分析,并且请专业团队分析,认为二审仍旧有争取空间,可以帮助当事人二审上诉,奈何当事人也是资金断裂,无力支付上诉费,妥协申请一审后强制执行拿到钱以解燃眉之急。同年11月通过执行程序,当事人拿到124万多工程款,11月12日,我仍在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二审尾款支付细节,并与于律师核算我的分成比例(42.5%)。

我万万没想到,一场背地里的交易正在上演:于律师一边哄骗我继续催款,另一边却勾结了另一名律师——梁澳,向当事人许诺“3万元即可结案”。 当事人为减少支出,于2024年11月13日将3万元支付至湖南某顶尖规模律师事务所账户。次日,梁澳律师便在无任何该律所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将款项全部提走。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1. 于律师转所后,已无权代表原律所进行任何转授权,必须由主任开会,律所指派律师接手这个案件。
2. 梁律师从未参与本案任何实质工作,其提款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3. 此行为直接导致原律所损失了数万元的合同预期收益。
4.梁律师申称他从不认识我,那他如何知晓我与于求是律师的合作,明显是明知有此事,却罔顾诚信道德道义,恶意摘取别人胜利果实,律师诚信何在,这种人配做律师吗?
第五章:我们的质问与行动
于求是律师,作为一名律师执业者,你的诚信底线何在?你将战友托付的信任置于何地?
梁澳律师,作为一名受过系统法学教育、从2019年执业多年的专业人士,你明知你并未参与整个案件的服务流程,为何要与他人合谋,截取本不属于你的成果?
目前,我已将所有证据、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及财务凭证,整理成册,正式提交给湖南某顶尖top规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纪律委员会。同时,我也会近期向向湖南省司法厅及律师协会进行实名反映,举报这种不诚信行为。
我们坚信,法律之光终将照亮每一个阴暗的角落。此事不仅关乎我个人的权益,更关乎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与公信力。我们呼吁法律行业监管机构高度重视此类事件,维护法律的尊严与行业的纯洁。
我们将持续公开事件进展,直至正义得到伸张。
(本文由当事人张巧玲提供材料并授权发布,文中涉及律师行为均已有初步证据支持,并将配合主管机关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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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后续,我们会持续跟踪报道这个事件的进展,希望在长沙的所有律所和当事人,谨慎委托这两位律师,因为他们本身为执业律师,却不遵守法律,对合同,对道义,对朋友毫无敬畏之心,各位朋友来说说看,你们遇到这种人,该如何处理?
该如何维权?
该如何应对?
还请广大网友支招,如何与黑心🖤律师斗智斗勇,维护自己的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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