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常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周转住房管理办法》
近期,我市出台《常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市直24所学校(5所市属大中专院校、19所市直中小学校)1000余套周转住房使用管理有了明确统一的依据,市直教师申请使用周转住房更加规范便利。
该办法明确并压实市属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市属学校周转房指导协调、清查盘点、使用审批、配租调剂、备案管理、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责任,做到权责一致,运转有效。
该办法明确市属学校周转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统一促公平,实行“七统一”。申请资格统一:明确教师周转住房租用人员条件,主要是面向在编在岗新入职青年教师、少部分从城区外调入教师,且本人及其配偶在常德市城区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私有产权房和公租房、经适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等)。申报资料统一:明确申请所需资料,包括《常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周转住房租赁使用审批表》、申请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查询证明和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等。办理程序统一:明确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及渠道、配租交房等主要程序及时限,尽量精简环节,高效办理。清查盘点统一:各学校每年定期清查盘点周转住房,统一填报《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周转住房信息台账》,实行信息公开,动态更新管理。合同版本统一:制定了统一的租赁使用合同模板,把管理办法内容和主要事项融入落实到合同条款。使用周期统一:明确使用周期,确保周转住房合理流转速度,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确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周转住房的中小学校教师,需经市教育局从严审批。收费管理统一:实行租金收支两条线,租金采取参照市场、适当优惠的模式,以第三方评机构评估价格为参考,各学校根据房屋情况和教师个人实际,确定教师周转住房单套的实收租赁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的70%)。
该办法明确各学校要建立周转住房定期清查制度,动态管理周转房信息台账。做好周转住房维护维修和日常管理,保障周转房处于良好可居状态。同时建立了监督与违约处理机制,及时纠正违反周转住房使用规定的行为。
来 源: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编 辑:郑 明
责 编:张春伦
二 审:杨 俊
制作人:魏雄燕
终 审:傅冠权
出 品:常德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