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全国各地一些地区都有成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物管会”)取代以业主自治为主导的业主委员会的情况,其合法性饱受争议。
2025年11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住建局公开印发《长沙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引(试行)》。然而,在该文件试行不足两个月时间,经公民宋某向长沙市司法局申请合法性审查后,长沙市住建局在2026年1月22日自行叫停该文件。推论,该文件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不具备合法性。
可以认为,如果没有这位宋某的“较真”,如果没有人懂得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渠道进行申诉,那么这份文件就会一直为长沙市基层行政机关设立“物管会”取代业委会提供合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