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公司被罚!
为强化示范引领,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精选1起非法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典型案例。2025年7月3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街道移交线索对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自2023年6月起擅自对回收的废弃空调设备进行拆解处理,共计拆解废弃空调设备42台,违法所得共计3360元。拆解现场无金属与塑料破碎设备,作业过程中无废水、废气及噪声产生。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表13 通用裁量表的裁量标准,拟对该公司处罚款14.9万元。鉴于该公司属于初次违法,已停止拆解废弃空调设备行为,并主动向执法人员供述未掌握的违法线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案件讨论会议决定,对该公司减轻处罚,处法定最低罚款数额5万元的50%的罚款25000元,没收其违法所得3360元。来源:长沙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