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3〕7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慧船闸技术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智慧船闸集控设备采购标段
二、招标控制价947万元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建设规模: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按3000吨级标准整治长沙枢纽至城陵矶146km航道,按3000吨级标准建设长沙枢纽三线船闸;航道全线配备一类航标,配套提质改造航道站房4处、锚地服务区1处、船员服务楼及船闸调度室1处。
本项目为智慧船闸集控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含集控调度中心大厅配套设备设施、集控中心机房、集控调度中心会商室以及数据资源及应用支撑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服务内容为智慧船闸集控设备采购标段。五、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日
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七、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2 财务要求须提供由公司基本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该资信证明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a) 清晰载明投标人名称,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b) 明确表述投标人在该银行的基本户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资信证明开具完成之日)处于正常状态,无冻结、无查封、无止付等任何不良记录;(c) 由银行盖章确认;(d)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79万元及以上的船闸集控或控制系统项目(业绩类型包括设备供货或施工)。(业绩时间计算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货物进场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货物进场验收证书;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注:
(1)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2)类似业绩由投标人录入交易主体库,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例如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货物进场验收证书等)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3)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评审关键信息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41万元及以上水运工程(船闸、航道、港口码头)信息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类型包括技术服务、施工或设备供货)。(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计算以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时间为准)。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2 单位负责人(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注: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注: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3 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2026-02-07 00:00:00至2026-02-12 23:59:00九.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间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刘先生,0731-8836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