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七里港《张氏续修族谱》家范
——派行自鼻祖廷杰公,四传至彦字派,以奇偶定昭穆,今则专以偶行之,曰“大启圣贤嗣,永宏(今改承)宗祖继(今改绪),治国思良相,安邦定泰平。”
——坟茔最易讹混,必纪其地之名,并纪其山之向,有力者不徒以志铭藏之于内,亦且镌文于石以表之于外,凡以志不忘也。况以修谱而不以地之名、山之向详以载之,将何以昭信而垂久远。故笔之于书,使后人知邱墓之所在,而豪强者不敢恃倚财富,或欺人口远而妄为争夺,此志铭纂表之所以不可忽也。而传赞行述更宜详载。
——族谱之列世系,所以推相传之次第也。而必为之绘图于前,诚欲使后之人无俟翻阅全谱而支派分别,一寓目而井然以辨。
——齿序不明则一族之长幼莫辨,不惟有爵者挟贵以骄人,有财者恃富以凌人,亦且如跬步之倾。筵席之间,或以疾行而先长,或以豆觞而兴怨,倨傲鲜腆之风非由于不逊,实生于不知。故其于谱之修昭与昭齿列五世,而必以年之长幼者序其先后,俾读是谱者了然心目。而齿序亦自可不混耳。
——族姓之蕃衍也,十室之邑,至圣苟云忠信必有,矧以予族延袤十余里,岂繄无人。故或忠义根于性成,善良原于德教,才堪柱石而或沦于岩阿,胸藏经济而不乐于科名,以及外而缙绅庠士,内而淑媛贞节,莫不有懿美之德在人耳目间,予即以得闻于先大人之所传述,与予今日之所目睹者,表以出之。
——男女之婚嫁亦不可略而不书,其在《周札·六行》有曰孝、曰友、曰睦,而即继之以曰姻,诚以姻为男女婚嫁所最重也。使不祥其姓字,载其里居,则所谓甥舅之亲,表眷之属,行将漫灭而不可知。故男必书娶某人(谓某姓某名)之女,女必书适某人之子,载之详而不敢从略,盖欲使内外不忘其所自云。
——凡家族之众,生之年与死之日不可以不纪,不纪则代远年湮,相传递失,后之于若孙辈欲识祖宗之生死年月,殆有渺乎其不可得者也。既往者,失之于前,无可追矣。今之有可考者,必遍为谘询,补之于后,载之不厌其详焉。
——族谱本以垂远,日惧易坏,乃从来镌者多从大板,恐终未便,兹用小板,取收藏易而朽蠹亦可无虞。
长沙七里港《张氏续修族谱》族规
国法彰而后黎庶无玩志,家规肃而后子弟有惮心,是故齐家与治国分不同而其理一也。我族自明初隶籍于斯,子姓繁衍虽多俊秀,亦间有愚顽,倘父兄之教不先,斯子弟之率不谨。惟标准既立,则观法有由,爰撮十数条开列于左,期我族人共相劝勉,其亦防微杜渐之意也乎。
——笃忠贞:民生于三,而君成之,士既邀恩遴选,当思循良报效,即身为庶民,亦宜早完国课,踊跃赴公,毋干法纪。
——孝父母:生我劬劳,昊天罔极,人子朝夕奉养无违,犹难酬于万一,况不孝不敬,罔识身从何来乎?族中倘有无知不顾天伦者,各房内必先严惩,如怙终不悛,公同禀究。
——睦兄弟:同胞之爱如手如足,倘因一时嫌隙,遽尔骨肉参商,甚至争讼不休,仇雠相视,是以小忿而废懿亲,匪惟士林所不齿,亦宗族共含羞也。凡我族人,期敦式好之欢,无忘葛藟之庇。
——敦唱随:闺门和顺,致祥之由,否则维家之索,故型于之化,篇什昭垂。倘妇不顺翁姑,不和妯娌,本夫急宜严诫,或斥归母家,俟其悔悟。如母家不明大义,反纵与本夫为难者,族长公惩悍妇。抑或有本夫纵容者,族长公罚本夫。
——全恩爱:无父何怙,无母何恃,故续娶后妻多为抚育前妻子女计也。近有悍妇刻苦前妻子女,致伤天性之恩。族内有续弦者,本夫宜委曲开导,使母尽母道,恩斯勤斯,子亦尽于道,起敬起孝,庶慈母顺子,一门衍庆义也,而恩全矣。
——修坟墓:神在室堂,形归窀穸,故祖宗坟墓无论远近,每岁清明挂扫,必须剪除荆棘,或有崩塌之处,急宜培补,毋使枯骨暴露,惨目伤心。至七月中元焚包荐新,又一报本追远之遗意耳。古人称挂山记处,烧包记名,良有以也。
——勤生理:居家之法,耕种为先,其次工商末艺,亦足起家,必远虑深谋,庶可以仰事俯畜。倘不务生理,闲游赌博,势必流为无赖。及至一败涂地,岁月蹉跎,悔无及矣。故凡有父兄之责者,切不可任子弟日荒于嬉,毫无职业。
——崇礼义:书曰“既富方谷”,又曰“资富能训”,盖以养与教两相因也。族内有俊秀子弟,固宜乐栽培,即姿禀椎鲁者,亦必从师教训,令其识字明理,彬彬有儒雅风。古人称读而不耕,则衣食不足;耕而不读,则理义莫兴。尚徒务封殖,不事诗书,是深为识者所鄙也。
——恤贫困:鳏寡孤独四者至穷,情殊可悯。如族内贫困不给者,须分多润寡,以救其生,事变猝乘,又须竭力扶持,以解其厄。倘徒坐拥赢馀,秦越相视,比之朋友通财之谊,且不如矣。合族其共知,相维相系,庶太和之气可坐待也。
——安己分:富贵贫贱数定于天,倘不安分守己,借端滋事,以及酗酒逞凶,恃强凌弱,肆行无忌者,族众先以家法治之,俾知改过自新。如仍蹈故辙,公同禀究,决莫徇私,致滋后累。
——彰公道:于中之事责归户首,遇有事投称,不论贫富,不论亲疏,不可挟私嫌而藉以报复,不可图利而颠倒是非,务宜察实再三,平情劝谕,自然解散。一有偏袒,自然不服,闹到公庭,浪费家赀,两败俱伤,是彼此皆为我所害矣。倘二比,日后和睦,必以今日之是非尽归我一人之播弄,其怨我何极,有不暗寻事故报复于我者乎?故彰公道不独有益于族人,并可免害于自己。
——敦俭仆:冠婚丧祭,称家有无,故用费必须酌量。若务为奢华,以壮观瞻,恐相沿为习,必不惜物力维艰。盖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惟量入以为出焉,则财恒足矣。
一一、崇节孝:忠臣不事两主,烈女不更二夫。故族内有力能守节,冰洁自持,兼以上事翁姑,下抚孙子,以继丈夫志,以为宗族光,房族必须禀清旌坊,以彰节孝。家计贫寒,合族亦宜捐金帮助,庶潜德无不发之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