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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长沙理工大学,简称为长理或长沙理工;英文名为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CSUST。学校网址为https://www.csust.edu.cn/。
第三条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现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云塘校区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金盆岭校区为法定住所,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第四条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五条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专升本”招生总计划及免试生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为准。

第三章报名条件及免试范围
第六条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 (类) 指导目录》的要求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七条我校免试录取范围:
1.退役大学生士兵需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录取实施办法》招生条件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2.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我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6 年3 月10 日前)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注:免试生计划单列,免试生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招考前完成。
第四章考试
第八条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为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和组考,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命题和组考,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第九条2026年专升本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
考试时间:专升本普通计划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见学校本科生招生网。
考试地点: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具体考试安排见学校本科生招生网。
第十条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试结束后10天内,学校将专业综合科目考生成绩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学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请复核。学校将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成绩复核,学校负责专业综合科目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考试院。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执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总分(统考公共科目与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下同)最低控制分数线标准,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同分排位规则: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十二条首次志愿录取时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 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则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录取率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采取“进一法”进行计算。
第十三条我校对通过免试生资格审核的学生组织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方案另行公布),根据免试生计划,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考试及录取。
第十四条专升本录取程序参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进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我校及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省教育厅学生处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后,将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数据交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年报考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以及我校新生入学体检要求执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十八条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长沙理工大学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
https://www.csust.edu.cn/zsw。联系电话:0731-85834715,电子信箱:cslgzb@csust.edu.cn,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731-85258983。
学校通过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学校以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通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长沙理工大学
2026年2月13日
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专升本考试应用化学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课程代码304)
一、参考教材
1.《无机化学》,天津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五版)。
2.《工程化学基础》,陈林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三版)。
二、考试方式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总分:200分。
(《无机化学》和《工程化学基础》考试内容占比大概为7:3)
三、考试大纲
(一)《无机化学》章节体系考点
第一章:化学反应中的质量关系与能量关系
考核知识点:1.物质的聚集状态;2.相对原子质量及相对分子质量;3.物质的量;4.摩尔质量和摩尔体积;5.物质的量浓度;6.气体的计量;7.化学计量化合物;8.应用化学反应方程式的计算;9.化学计量数;10.物料衡算在化工生产中的应用;11.热化学反应方程式;12.反应热与反应焓变,热效应;13.能量衡算在化工生产中的应用。
第二章:化学反应的方向、速率与限度
考核知识点:1.影响化学反应方向的因素;2.化学反应速率及其影响因素;3.有效碰撞理论及活化能;4.可逆反应与化学平衡;4.平衡常数;5.浓度商;6.化学平衡的计算;7.化学平衡的移动(浓度、压力、温度及催化剂对化学平衡的影响)。
第三章:酸碱反应与沉淀反应
考核知识点:1.酸碱的解离理论;2.水的解离反应和溶液的酸碱性;3.离子反应方程式;4.弱电解质的解离平衡、解离度和解离常数;5.一元弱酸弱碱溶液中相关离子浓度的计算;6.多元弱酸的分步解离;7.解离平衡的移动;8.盐类的水解反应;9.影响盐类水解的因素;10.盐类水解的抑制和利用:11.难溶电解质的溶解度与溶度积;12.沉淀的生成、溶解与转化;13.沉淀反应的应用(如离子的分离与鉴定、除去杂质离子、制备难溶的化合物等)。
第四章:氧化还原反应与应用电化学
考核知识点:1.氧化反应与还原反应的基本概念;2.元素原子化合价的确定;3.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的配平;4.原电池符号;5.电极反应与电池反应;6.电极电势及应用;7.歧化反应。
第五章:原子结构与元素周期性
考核知识点:1.基态原子中电子分布原理;2.1~36号元素核外电子分布式;3.基态原子的价电子构型;4.原子性质的周期性(原子半径、电离能及电负性的周期性变化)。
第六章:分子结构和性质
考核知识点:1.键长、键能及键角等键参数;2.共价键和离子键;3.价键理论要点及应用;4.杂化轨道理论要点及应用;5.分子的极性;6.极性分子和非极性分子;7.分子间力和氢键及其对物质性质的影响。
第十章:碱金属和碱土金属
考核知识点:1.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性质;2. 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氧化物的性质;3.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氧化物的碱性;4. 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氧化物的溶解性;5. 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某些盐类的生产和用途。
第十一章:卤素和氧族元素
考核知识点:1.卤素元素通性;2.卤素单质;3.卤化氢和氢卤酸;4.次氯酸及其盐的性质与应用;5.过氧化氢、硫化氢、二氧化硫及硫酸的主要性质。
(二)《工程化学基础》综合应用考点
考核知识点:1.晶体的主要类型及重要性质与应用;2.非晶体的主要类型及重要性质与应用;3.固体吸附剂的种类及应用;4.气-液平衡,溶液的蒸气压、凝固点、沸点和渗透压,道尔顿定律;5.配位反应的应用;6.煤、石油、天然气的初加工;7.晶体材料、陶瓷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等材料的主要性质及重要应用;8.化学电源;9.能源的开发与利用;10.金属的腐蚀、防护与利用;11.水体污染的控制与治理;12.绿色化学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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