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月29日,大年初一,人们正沉浸在新年的欢乐气氛中。但位于长沙五一广场东北侧的一栋办公楼里,一场惊天大案正在这里悄悄酝酿。
这是一栋建于五十年代的三层红顶办公楼,一楼是长沙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和长沙市农业银行营业部,二楼三楼是长沙市人民银行办公地,在大楼院内有一个工商银行存放现金和重要凭证的金库。
位于长沙市五一广场东北侧的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共同办公、营业的三层红顶办公楼。
晚上10时许,来自湖南浏阳县太平乡的辞职小学教师张勇武混过传达室的守卫潜入院内。因为还有人来往,他躲藏在一辆汽车下一个多小时才出来。金库值班室有人在看电视,借着电视的反光,他看见两扇金库铁门上贴着封条,金库外墙上一个排风扇似乎已经停止运行。踩点完后他潜入旁边一个装采暖煤的小屋,扳开窗户上的钢筋钻了出去。
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均在该办公楼内有机构和人员。
1月30、31日连续两个晚上,他在银行门前转来转去,总觉得许多眼睛在盯着他而不敢贸然行动。2月1日大年初三晚11时许,月黑风高,张勇武咬紧牙关决心开干,他通过那个装煤的小屋再一次潜入了银行大院。他偷偷摸摸地来到金库后墙的通风口下,发现旁边正好有一架梯子和三根又粗又长的螺纹钢,张勇武暗自庆幸真是天助我也。他把梯子架在金库墙上,用螺纹钢和买来的工具,开始撬动排风扇支架和扇叶。“砰!”,一片扇叶掉在墙下,清脆的响声划破恬静的大院,张勇武吓得一泡尿撒在裤裆里。但是,没有任何回响,值班员此时正沉浸在热闹的春节电视节目里。
很快排风扇被整个拆下来,张勇武潜入金库,金库里既没有监视器,也没有报警装置,看着排列在钱柜上的一捆捆钞票任他拿取,心中一阵狂喜,他小心翼翼地将一捆捆人民币塞进一个提前准备好的帆布袋,直到装不下了才系紧袋口,然后顺原路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银行大院。
银行办公大楼的后院,院内有一个工商银行存放现金和重要凭证的金库。
其实早在1986年11月29日张勇武就从广州来到了长沙,这时的他已是口袋空空。1987年1月24日晚,他潜入当时长沙市最大的百货商店——中山路百货大楼,在财务室用工具撬保险柜未得手,只偷了零散的400元现金和国库券。2天后,不甘心的张勇武卷土重来,再一次进入中山路百货大楼,大楼保安人员早有警惕,被发现后侥幸逃脱。
2月2日(大年初四)上午7时50分,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金库被盗后紧急报警,7点55分,长沙市公安局李副局长带队火速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省公安厅也立即调遣10余名刑侦办案领域的精英来到现场配合调查。经清点,被盗现金272999.83元,现金支票三张,预估总重量近30公斤。(当时百元大钞尚未流通,被盗现金以10元券为主。)
刑侦人员初步判断,这名盗窃犯的反侦察能力并不强,不是惯犯,因为在现场留下了大量的犯罪证据和线索。比如现场留下了多件作案工具,金库房间里还发现了一件深色夹克,衣服上还沾着许多毛发等等。只是当年还没有DNA鉴定和视频追踪等高技术侦查手段,这些现场遗留并没有给破案带来多大的帮助。
公安部门召开案情分析会。
在八十年代,像这样的重大案件不管是公安部门还是发案单位都是要严格保密,绝不能向外透露丁点信息的。但这一次长沙市公安局反其道而行之,主动邀请媒体进行报道,李副局长亲自接待记者介绍案情,回答记者提问,同意在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滚动播出该案动态,并向全社会征集案件线索。一时间,全省甚至全国所有电视观众全部成了隐形“公安人员”,他们每天都在用警惕的眼神,观察着身边的可疑人员。
公安人员在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
李文辉是浏阳县公安局的一名年轻干警,在走访街坊四邻时一位邻居向他反映:“有个小学老师前几年辞职下海做生意亏了,赔了好几万,为了躲债就跑了,没想到几天前突然带着2麻袋钞票,好像是做生意发了,已经把钱都还上了,听说还要起栋新房子。”李文辉第一时间将这一情况电话汇报给了长沙市公安局,李副局长马上派侦查人员进行核实。公安人员在浏阳找到一名张勇武还钱的个体户,查看1.3万元还款时,发现捆扎纸带上面竟然盖着长沙市工商银行的印章。公安人员一时心中了然:破案了,盗窃银行金库的盗窃犯就是张勇武。“现在命令,逮捕张勇武,立刻马上。”李副局长果断地下达了抓捕命令。1987年2月11日,案发9天后张勇武被抓获,追回赃款27万元。
1987年3月7号,张勇武因非法盗窃国家公共财产罪,数额巨大,被法院当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颗子弹结束了他短暂而罪恶的一生。
1987年10月21日,长沙金库被盗案的11名责任人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
这座红顶办公楼命运多舛,1992年1月12日,一场大火将这座办公楼烧毁。后来原地重建成为长沙市人民银行办公楼(见下图),现该楼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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