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虚假、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来校参加面试和试教。
4. 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①面试:试教(80分)+现场交流(20分)
②应聘教师来校面试需准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 体检: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将全面了解入围对象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等情况。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6.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需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聘用。
7. 公示、聘用:根据岗位实际需求,考察合格人员按以上程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开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并在学校官网或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从2026年3月开始聘用,并约定开学第一个月为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