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和杂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二、本校按照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承诺不强制、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
四、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营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具体收费标准由长沙市发改委核定。
五、学生保险在自愿的原则下投保,由学生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一般在秋季学期进行);校服由学校统一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定制校服,价格按招投标中标价格执行,家长自愿按需采购;校外活动费学校采取投标询价的方式进行,价格按投标中标价格执行,学生自愿参加。
六、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七、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30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30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5〕2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湖南省2026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6〕75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26】15号)等文件精神,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按《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教发【2024】18号)执行。
咨询监督电话:
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0731-88999988
湘江新区教育局:0731-88999310
湖南湘江新区金桥小学教育联盟:0731—89510606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关注“长沙财政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收伙食费和课后服务费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