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音乐、心理若干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希望从事教育职业的优秀大学生或有相关经验的优秀毕业生或往届应届生。
3.在大学期间表现优秀,有过学生会工作经验的师范生或党员大学生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法律或政策规定或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