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电梯检验合格53天后,未张贴使用标志”,回应来了
近日,网友“m59st6a”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反映长沙市天心区通泰梅岭苑1栋二单元的电梯长期未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且没有维保记录。对此,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回应。网友“m59st6a”:我是长沙市天心区通泰梅岭苑1栋二单元业主,1月5日,物业在业主群通知电梯“已通过检验可正常使用”,但至今53天,电梯内始终未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2月11日我询问原因,物业却称“30天之内贴”。此外,我要求提供1月5日以来的维保记录,物业仅回复“三菱公司维保”,对具体记录始终回避。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留言已收悉,现对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通泰梅岭苑1栋二单元电梯为加装电梯,制造单位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该电梯已于2026年1月4日经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符合运行条件。该电梯虽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但未按规定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针对此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目前,物业方已将该标志复印件按要求张贴到位。同时,我局已对物业公司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相关记录正在进一步调取核实中。待核实完毕后,我局将及时向您反馈结果。如发现未按规定维保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