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家属不同意警方的说法,始终坚信女儿是他杀,之后不断申诉,而这一申诉就是6年时间,最终结果又如何呢?
2001年11月28日早上,是22岁的旷薇出乘至上海的日子,父亲旷建华和母亲谢科爱给女儿灌了一壶开水,已穿好制服的旷薇笑着接过水壶,然后挽着妈妈的手,把他们送出门外。
12月2日下午1点40分左右,旷建华接到旷薇车班列车长王洪亮的电话,说旷薇在长沙出事了,让他们尽快赶往长沙开福区新河派出所。
旷建华和妻子随即登上最快一班开往长沙的火车,一路上,夫妻俩面面相魄不明所以。
然而,看到女儿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停尸柜里一具冰冷的尸体。
他们看到的女儿尸体双手交叉紧贴前胸,胸前左右两侧各有一块红斑,锁骨处还有红印,嘴角也有些血迹。
派出所民警告诉他们,旷薇和另外一名男子何均匀在长沙群芳园小区的一所住所内洗鸳鸯浴浴时煤气中毒死亡,报案的是该住宅的房东何正衡。旷建华说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两个男人的名字,也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和他们在一起。
当天晚上,旷建华在派出所的接待大厅见到了何正衡,一个矮小精瘦的男人。
根据何正衡向警方的交代,旷薇和何均匀是同事,也是男女朋友。
何均匀与何正衡是远房亲戚,经常聚到何正衡的家里玩。
何均匀于11月29日晚上11点多把旷薇带到何正衡处,这几天白天两人都在外面玩。
12月1日晚,3人在外面吃夜宵到次日凌晨,然后在屋内聊天聊到1点50分左右。
直到12月2日早上8点起来洗漱时才发现旷、何两人裸露上身死在里面。
12月4日上午,旷建华在法医处看到警方拍摄的现场照片,照片显示卫生间门半开着,男死者何均匀上身赤裸,背靠在墙上,双脚分开。
旷薇穿着塑料拖鞋仰面倒地,双手交叉于胸前,内衣戴得很合体,后脑勺就枕在男死者的小腹上。
现场勘察的警察说,他们赶到时,热水器里还燃着小火。
在另一间房间的椅子靠背上,两名死者的衣服整齐地摆在一起。
从现场情况来看,是男的先洗完澡,女的后进去时将大量的一氧化碳带进去导致两人中毒死亡。案件未发现谋杀、劫财、劫色的动机,属意外。
警方还向旷建华透露了一个让人费解的细节,那就是何正衡在发现尸体后,先是帮旷薇戴好内衣,还在旁边的洗脸盆打水洗了脸,然后出去与他的老板赵跃进联系后才报案。
旷建华当场表示不服,报案人见到尸体时的镇定超出了常理,而且女儿尸体的姿势和压痕,有他杀嫌疑。
检查旷薇的尸体时,除了第一次看到的血迹和胸部压痕外,还发现了更多的伤痕,如右乳下部有圆形的深褐色焦疤,后脑勺有一块鸡蛋大的肿块,右腿膝下还有表皮卷起的创伤等。
但警方的《法医学鉴定书》上只记录了舌尖外露、尸斑及胸部两处压痕,其他的则称“身体其他部位未见明显损伤”。
家属心中顿生疑云,为什么这么多伤口被隐瞒?旷薇死前有没有受过侵害?何正衡有没有说谎?……
12月5日,旷建华拿着同事拍的照片去找负责旷薇案的法医曾强宗。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家中传来消息,旷建华82岁的老父亲知道孙女的事情后突发急病,被送进医院抢救。
12月6日下午,遭遇双重打击的旷建华又来到开福分局法检所找曾强宗,这一次旷建华在尸体检验记录上签字了,表示同意法医鉴定结果。
旷建华说当时是法医答应对尸体进行抽血化验才签字的,但后来法医食言了。
也就在这一天,男方家属将何均匀的遗体火化后就不见了踪影,连同报案人何正衡。
说她和男人洗鸳鸯浴,也有说她和有妇之夫殉情,当第三者,当情妇,或者干脆说她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等等。
走在街上,旷建华和谢科爱觉得所有的人都在盯着他们,眼睛里没有对他们失去爱女的同情,反而是写满了嘲笑。
之后,旷建华请了南华大学法医研究与鉴定中心的教授熊平详细分析过旷薇案的《法医学鉴定书》和相关材料。
熊平认为,不能只根据尸斑的颜色和没有被确定的现场调查来判断是否一氧化碳中毒,一定要进行毒物化验才能确定死因。同时,没有确定死亡时间,没有对女性尸体进行下体检查等,都让这份鉴定书在很多地方不符合行业标准。
此外,报案者发现尸体后的反常反应,死者的血迹、衣着、尸体方位、姿势以及现场热水器的状态等,都存在众多疑点。在现场勘察中,警方有不作为之嫌。
这让旷建华看到了希望,只要能推翻这份法医鉴定,就能还女儿清白。
旷建华开始撰写上访材料,他准备把搜集到的案件信息和众多疑点整理成文,然后到长沙市和湖南省各级部门上访,要求重新立案侦查,查明真相。
2002年3月的一天,旷建华正坐在家中查看女儿案发前使用的手机,一位来串门的朋友提醒他看看里面的短信,或许能找到些线索。
首次知道“短信”为何物的旷建华笨拙地打开手机收件箱,一个尾号为“3368”的手机发来的两条短信引起了他的注意,内容都颇阴郁,其中一条写道:
“感情已欠费,爱情已停机,诺言是空号,信任已关机,关怀无法接通,美好不在服务区,一切暂停使用,生活彻底死机!”
“你绝情地一闪而过,令我顿时迷失自我,望着你的背影,真想把你抓住,但我深深地沉浸在令我今生难忘的一刹那,我告诉自己不能让你走,我声嘶力竭地叫抓……”
最后一条短信收于12月1日22点03分,次日早上,旷薇的尸体就被发现了。
旷建华记得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号码,便找来电话本一核对。
突然,他如触电般地从椅子上跃起,这个号码正是何正衡的。
在一次整理旷薇遗物的时候,旷建华从女儿房间里发现了何均匀的一本职专毕业证书和何正衡的摩托车行驶证。
诸多的巧合和溪晓,让旷建华觉得何正衡这个人并不简单。
旷建华陆续查到,何正衡原来住处的房主叫周年中,是何正衡的老板赵跃进的女朋友,而且该住宅的房产权为海口进出口公司长沙办事处所有。1998年,周年中把房子给何正衡住。
旷建华说他曾请警方代为寻找何正衡,但得到的回复也是“找不到”。
要推翻原先的法医鉴定,旷建华觉得他需要尽量齐全的证据。
然而,他数次到新河派出所和开福区分局取证,均遭到拒绝。
2002年6月10日早展,旷建华穿上最好的西裤和衬衣,和妻子一起坐上开往长沙的火车。
1个多月前,他的一纸诉状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由于无法从公安局处正面取证,他在一位律师朋友的指导下,采取了曲线取证的方法:一是打民事官司,告热水器质量侵权损害,促使厂家去取证;二是打行政官司,告开福区公安分局办案失职,迫使对方出示证据。
然而,临开庭前法官告诉旷建华,法院也没能从开福分局那里获得证据,甚至连关于热水器品牌型号的证明都没有拿到。
旷建华从厂家代表手里只拿到了两份毫无帮助的燃气管理条例文件。
此后不久,旷建华花光了家中的所有积蓄买了一台电脑和打印机。
每个月近600元的资料打印开销,让这个月入仅千元的家庭不堪重负,他决定自己来打。
旷建华从书店抱回几本儿童语文书,此时的他已经忘掉了拼音。
怕邻居见笑,每天天还没亮,旷建华就跑到院子里念音标和拼写,天边发白了就回去。
那段时间,焦虑和长期休息不足让旷建华患上了牙周炎,几乎掉光了牙齿。
民事官司陷入僵局后,2003年3月16日,旷建华起诉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并要求其承担侵犯旷薇名誉权的赔偿责任。
一个多月后,开福区人民法院以不属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为由,驳回起诉。
但这一次,旷建华通过法院拿到了开福区公安分局出示的3份关于旷薇案的资料,包括现场勘察笔录、何正衡的谈话笔录以及旷薇与何均匀两人的尸检记录。
旷建华连夜细读了这些证据,发现里面有很多粗漏的地方。
如谈话笔录中全文没有按任何手印,旷薇的尸检记录上几乎一片空白。
此外,关于尸长、伤痕、出警时间、现场物件摆放位置等方面都存在错误或矛盾的地方。
2004年8月的一天,炎热的北京街头多了两个互相博扶的身影。
旷建华斜背着一袋厚厚的材料,和妻子在车流汹涌的街头彷徨张望,他们来这里上访。
在他们的记忆中,20年前的夏天,他们一家三口曾有过一次美妙的首都之旅。
那时候,5岁的旷薇带着粉色小帽,在故宫的大铜狮子前摆着各种姿势叫爸爸拍照,可爱的神情引来大人们的笑声一片。
为省钱,旷建华和妻子住进了上访村,这里只要花3元就能换一张竹席在地上睡一晚,周围污水横流,蚊子成群。
他们在那里待了10多天,跑遍了全国妇联、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地方。
公安部一位接待领导问了些基本情况,叫他们先回去,说会下督办函。
2005年5月30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正式答复旷建华的申诉:死者旷薇的口部血迹是舌尖外露的情形下搬运尸体时牙齿损伤舌尖而出血;房间内物品摆放自然,没有打斗的痕迹,死者身上未发现暴力损伤的痕迹;从调查访问、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等方面均能证明旷、何两人的死因是一氧化碳意外中毒死亡,排除他杀这一结论正确。
2005年8月23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了旷薇案听证会。
2005年12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再次答复旷建华:经召开听证会和再次复查,结论是你女儿旷薇于2001年12月1日晚上因燃气中毒意外死亡。公安机关已依法履行职责。
但旷建华仍没有放弃努力,他仍频繁奔走于衡阳和长沙两地上访。
他希望警方能公开旷薇案的所有证据,给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他说:“我希望旷薇案可以作为一个参照,避免以后此类事件的发生。”
因为此案无刑事立案、无嫌疑人、无判决,家属申诉多年,但结论始终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