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没有按合同如期交付新车,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却遭拒绝?
3月6日,市民王女士向湖南交通频道《为民热线》节目组反映,自己于2025年12月21日交了5000元,在长沙鸿蒙智行中南汽车世界店提交享界S9T的定制订单。订单合同中明确:预计交付周期6至8周。“按照8周算,4S店最晚也应于今年2月15日交车给我。但2月11日时候,4S店工作人员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车损,不能交车了。”
当时,王女士提出自己的诉求:1、车辆要重新生产;2、要求相应的赔付。对此,长沙鸿蒙智行中南汽车世界店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重新安排车辆生产,但赔付问题因“春节放假”暂时无法答复。
2月24日(农历初八),王女士主动联系长沙鸿蒙智行中南汽车世界店工作人员,双方沟通并不顺畅,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王女士说:“他们态度十分傲慢,我们问新车什么时候可以到,对方一下说3月31日到,一下说3月7日到。我们要求退钱,对方态度就非常强硬,说即使是车损,但车辆已经到店就视同于交付,这5000元没得退。”
《为民热线》记者协调
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介入
当天就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接到王女士求助后,《为民热线》记者多次联系长沙鸿蒙智行中南汽车世界店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同时,将问题转办到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转办。
3月6日下午,王女士给《为民热线》记者打来电话表示:钱已经退还到位。“已经完全处理好了,傍晚的时候,钱就退到位了,非常感谢《为民热线》》栏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