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作为公办优质中职院校,办学规范、实力雄厚,现结合学校教学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吸纳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助力学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学子提供优质教学服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及在职教师,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能胜任教学、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工作,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及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具体招聘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校内相关在岗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需具备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专业需与招聘岗位对口,参照相关专业指导目录认定,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无任教经历要求,非师范类需具备相关全日制任教经历;需具备对应教师资格证,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二级乙等及以上。
招聘岗位涵盖文化类(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类(如汽车运用与维修等),其中专业类岗位优先考虑具备实训指导能力的人员,具体岗位及计划数按学校实际需求调整。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试教+面试/技能展示)、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考试总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约定试用期,薪酬福利按长沙县校聘教师相关标准执行,享有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体检、培训等相关待遇,提供职称晋升、教研提升等发展通道。报名需按学校官方公布流程办理,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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