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危困企业重归赛道
13亿元破产和解案纪实
“破产和解”芙蓉样本

编者按
市场经济浪潮中,企业债务危机的化解考验着司法智慧与社会治理能力。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备受瞩目的湖南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破产和解案,通过创新适用预表决、债权审查与和解协议的协同策略机制、府院联动协同、精准平衡权益,成功推动这起历史遗留难题以破产和解方式圆满解决。该案的圆满办结既是芙蓉区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更是一场由法院主导、政府协同的“司法+行政”协同纾困的胜利。

十年困局:深陷泥潭的企业


2006年,某公司成立,启动推进“某科技创业大厦”项目——该项目曾获评“长沙市重点项目”,核心资产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然而,光鲜背后,企业的资金链早已暗藏隐忧:项目建设初期,依赖12亿元民间融资,加之2010年6月又以大厦7.5万平方米房产作抵押、从某银行获得的6000万元贷款(后该债权转让至某资产公司,本息累计约1.56亿元),为债务危机埋下伏笔。
2011年,公司资金链断裂,首次爆发财务危机。尽管公司与多数民间借贷债权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将债权整合为十余个小组,暂时缓和了矛盾,但公司财务状况并未根本改善。更棘手的是,债权人自发组建的“护盘小组”自筹资金完成大厦后期建设与竣工验收后,资产实际占有状态与法律权属状态严重脱节,半数房产或被出租、或由债权人自行占用,产权归属陷入混乱。
雪上加霜的是,企业管理无序、财务资料缺失,债权人群体更是错综复杂——部分债权背后牵涉数千名散户投资者,形成“拖拉机”现象,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2023年2月,某资产公司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这场迁延15年的债务困局,进入司法破解的关键节点,各方诉求交织,矛盾一触即发。

绝处逢生:在“一破了之”外寻找出路


面对这起牵涉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风险隐患大的复杂案件,芙蓉区法院并未简单套用清算程序,而是坚持“司法为民、精准施策”的理念,开展全方位深度调研。指导管理人通过大数据核查资产流向,进行实地走访,摸清大厦实际使用状况,逐一对接债权人梳理债权脉络,最终形成关键研判:尽管企业深陷债务泥潭,但核心资产“某科技创业大厦”地处核心区域,具备显著市场价值与盘活潜力,仍有挽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绝不能“一破了之”,必须在法治框架内寻求利益平衡的最优解。
基于这一判断,法院明确提出“因案制宜、精准施策”的工作思路,果断引导案件由破产清算转向破产和解,力求通过司法智慧化解矛盾、保全资产、稳定大局,实现多方共赢。

破冰之战:府院联动如何撬动“不可能”


面对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法院从来不是孤军奋战。本案的突破性进展,正是来自于府院联动机制的深度赋能。案件受理之初,芙蓉区法院便第一时间启动联动程序:2023年4月,党组书记、院长文继光带领破产审判团队实地走访企业,与隆平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协调,召开专题座谈会,梳理案件历史背景、债权结构与潜在风险;随后,多次联合芙蓉区政府召开府院协调会,针对案件审理中的产权确权、消防整改、税费协调等关键难点,开展靶向会商、精准破题,凝聚攻坚合力。

为推动案件破局,联合工作专班同步组建,全程参与资产处置、债权协商等关键环节。面对抵押权人某资产公司要求处置全部抵押物的诉求,府院双方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与该资产公司进行深入沟通、释法明理,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引起其支持和解。经多轮协商,某资产公司最终同意以某大厦部分房产抵偿全部抵押债权,不仅为普通债权人释放了更大清偿空间,更为和解协议的达成扫清了最大障碍。

针对大厦消防设施老化、产权初始登记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府院联动协调住建、消防、税务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专项推进消防整改升级、税费优惠落实、产权确权登记等工作;同时,法院与政府共同设立债权人接待通道,专人负责咨询疏导,及时化解纠纷,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机制创新:用“预表决”赢得时间和人心


债权人结构复杂、隐名债权人众多、利益诉求多元——传统表决方式难以高效凝聚共识。为此,芙蓉区法院创新引入“预表决”机制:在程序转换前,将和解协议草案提前交由主要债权人预先表决,锁定支持意见,并明确预表决效力延续至正式表决阶段。这一创新举措,有效降低了程序推进的不确定性,提升了协商效率,为和解协议的顺利通过筑牢了基础。
在债权审查环节,针对部分债权人未申报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不一等情况,法院在和解协议中明确统一调整利息为零,以债权本金为基数核算清偿额度——这一举措既保障了表决权的公平性,又避免新矛盾产生,使债权审查结果既“刚性有据”又“柔性可调”,为和解方案的灵活优化预留了空间。

枯木逢春:当“和解”照进现实


历经多方努力,某公司破产和解协议最终在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并获法院裁定认可。历时十五载的债务困局终于圆满化解,不仅让沉寂多年的大厦重获新生,更成功避免了大規模群体性事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抵押权人权益得保,普通债权人受偿倍增,企业核心资产涅槃重生,区域金融风险与社会治理隐患得已化解。
该案中,芙蓉区法院跳出“就案办案”的机械局限,坚决摒弃“一破了之”的简单化思维,以司法担当精准锚定民营企业挽救价值,通过深化府院联动凝聚攻坚合力、创新“预表决”机制破解程序梗阻,盘活了企业资产,助力深陷困境的民营企业挣脱债务枷锁、重焕发展生机,从根源上化解了区域群体性风险隐患。
芙蓉区法院的这次司法实践,既是对“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法治承诺的生动践行,更以鲜明的责任担当和精准的司法智慧,为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写下了有力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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