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红网《百姓呼声》#小程序://百姓呼声/iCgsKnwhieXFPdI上一则关于“长沙大医医院天价治疗费”的投诉引发关注。一位网友怀疑自己有前列腺炎,在网上咨询后被引导至该医院,短短几天就被各种“仪器治疗”花掉一万七千多元。而正规公立医院的医生却告知,他的情况首选口服药物和调整生活习惯即可,那些昂贵的仪器治疗完全没必要。
这并非孤例。翻看该医院的过往投诉,类似的“套路”屡见不鲜:网络引流、夸大病情、诱导高价治疗。这背后,暴露出个别医疗机构唯利是图的乱象,以及信息不对称下患者权益的脆弱。
投诉中描述的过程,可能已触碰多条法律红线。首先是涉嫌虚假宣传。患者通过百度搜索进入“医者仁心”客服聊天页面,这种一对一的“精准”恐吓和医院吹嘘,本质是变相广告。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不得涉及具体诊疗方法,更不能保证治愈率,这种私下“病情恐吓”极易违规。
其次是涉嫌过度医疗,这是核心问题。《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师法》明确规定,医生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患者去公立医院咨询后得知,其情况首选口服药,仪器治疗并非必需。这与大医医院立即安排的“中药熏蒸”“尿道灌入”等昂贵项目形成鲜明对比。过度医疗不仅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不必要的侵入性操作还可能带来健康风险,完全背离医德。
比多花钱更可怕的是患者法定权利被系统性剥夺。投诉人称,医院“未如实告知病情,隐瞒简单高效的治疗方式”,且不提供检查报告和处方单,这直接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民法典》规定,医生必须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风险和替代方案,并取得明确同意。但在此案例中,患者被“16个点位全是病毒”“影响生育”等话术恐吓,在不知晓口服药这一廉价有效方案的情况下,被迫接受昂贵治疗,“知情同意”沦为形式。
类似投诉屡次出现,说明这可能是一种模式化的经营策略。监管部门需主动出击,卫生健康部门应依据法律对涉事医院和医生进行调查,查实后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应查处涉嫌虚假广告的行为;医保部门需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患者若遇到类似情况,维权路径清晰:一是固定所有缴费单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尽可能复制病历资料;二是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投诉举报;三是若行政调解无效,可寻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多收费用。
长沙大医医院的案例警示我们,保护患者权益需依靠严密的法律、有效的监管和患者自身的权利意识。只有让“恐吓式营销”和“过度医疗”付出高昂法律代价,才能净化医疗环境,重建医患信任。每一分“天价治疗费”的追索,都是对医疗行业公平正义底线的坚守。
本文基于公开投诉撰写,旨在普法警示。具体事实以官方调查为准,作者不对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