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9:00— 5月8日17:00,共5个工作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特需岗位教师和名优特教师88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聘用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招聘录取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取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特需岗位教师:足球教练2人
(二)初中名优特教师:72人
A类岗位限女性报考;B类岗位限男性报考。
(三)小学名优特教师:14人
A类岗位限女性报考;B类岗位限男性报考。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特需岗位教师(足球教练):
在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担任与学科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且2026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担任与学科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
2.名优特教师:
在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担任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或教研)工作连续5年及以上,且2026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中小学校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教学(或教研)工作的在岗教师。高中教师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中学教师经历不可用于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注:
① 以上任教(职)经历均不含实习经历,不含兼职人员经历。
② 截至2026年9月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
(1)特需岗位教师(足球教练):年龄在1987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省级青少年足球比赛前四强的带队经历的可放宽至1982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级青少年足球比赛前四强的带队经历的可放宽至1980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
(2)名优特教师:年龄在1985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的可放宽至1980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
8.学历:
(1)报考特需岗位教师、名优特教师岗位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者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天心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预备技师(技师)班的培养类型以毕业证注明为准。
9.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名优特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报考特需岗位教师须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10.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英语教师岗位,在报名时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1.专业或学科:
(1)特需岗位教师和名优特教师的报考者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上的所教学科这三项中,至少有一项的学科(或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2)学历专业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 岗位条件
1.特需岗位教师(足球教练)【只需符合岗位条件(1)-(2)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1)具有国家二级足球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亚足联/中国足协C级及以上教练员等级证书。
2.名优特教师:【只需符合岗位条件(1)-(9)项中任意一项即可;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的荣誉称号或获奖等均需为报考者参加工作以后获得】:
(1)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省级芙蓉教学名师称号。
(2)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或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
(3)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骨干教师;或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领军人才。
(4)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工作坊)首席名师或主持人;或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名师。
(5)近十年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教学大赛(不含观摩、研讨、培训等活动类)地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6)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
①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优秀教师(含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或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员。
②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骨干教师;或近六年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教学大赛(不含观摩、研讨、培训等活动类)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7)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研机构审批立项的教育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研机构审批立项的学科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8)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9)湖南省第一、二、三、四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而受到处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专业测试(仅特需岗位教师)——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简称“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OAO事业有成就业班】
——公告前——
第一阶段:考点精讲班
(公基80课时+写作32课时)
第二阶段:考点模块精训班
(公基9天+写作6天 或 职测9天+综应9天)
——公告后——
第三阶段:事业单位15天以内公告课
第四阶段:入围面试提供面试课3天2晚
(注:面试课程仅入围面试提供)
(微信咨询上课地点、课程优惠)
【课程咨询、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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