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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市2026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长商务发〔2026〕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第一批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符合支持方向的试点项目,根据项目在试点期间内有效投资额或项目规模,采用补助或一次性奖励的方式予以支持。其中,有效投资额为投资类项目申报主体在2025年10月1日(含)至2027年6月30日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符合全部支持条件的投资额。
(一)投资类项目
根据企业在试点建设期内项目建设内容和实际有效投资额进行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的有效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若项目分期建设,涉及备案的项目单位需分期备案、分期实施、分段申请验收。
1.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试点期间至少融合2种及以上业态,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以及融合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的复合型消费空间。
2.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文旅集聚区、会展场馆、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野外游乐场所等区域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空间重构,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试点期间具有3种及以上服务消费业态,聚集市场主体不少于15家。
3.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建设夜间商圈、夜间文旅、夜间餐饮、夜间娱乐、夜间便民店等集聚业态,优化夜间消费环境;或对商圈商街、文旅体育项目进行夜间消费升级改造,打造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地域性的夜间消费品牌。试点期间具有3种及以上夜间服务消费业态,聚集夜间消费市场主体不少于15家。
4.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支持培育汽车后市场服务、旅居服务、演出服务、冰雪经济、体育赛事、旅游列车、旅游交通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领域,拓展宠物经济、艺术展览、沉浸体验、数字艺术、房车露营、产学研基地等消费新场景。建设创新、融合等特点的消费体验场景。
5.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服务“一老一小”:支持独立新建或在商圈、街区、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内,由市场主体建设或改造运营适老化消费场景和亲子友好空间:
(1)银发金街:支持建设适老化消费场景,包含但不限于智慧康养服务中心、老年学校、健康养生、老年旅行等2种及以上银发经济业态,为老年人配备无障碍设施、健康监测、辅助治疗、进行场景改造、设施采购与服务升级等,并有专职运营或服务团队;
(2)童趣乐园:建设亲子友好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儿童主题乐园、普惠托育机构、亲子手工坊、亲子餐饮等2种及以上亲子业态,引入安全、教育等业态,并有专职运营或服务团队。
6.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外贸优品展销中心与购物集聚区:支持建设外贸优品(见附件5)展销中心与购物集聚区,重点引进外贸优品企业,为企业提供产品展示、线上线下销售及供应链对接服务、内外贸产品行业标准的认证及推广。展销中心或购物集聚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7.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促进家政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基于人工智能和信用体系搭建智慧家政平台;支持优化家政服务设施,推广应用智能手环、智能机器人等设备,推行标准化服务流程等;支持建设“家政+养老+托育”智能化社区家政融合站点。
8.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等传统资源打造综合性消费场景: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资源打造综合性消费场景。
(二)一次性奖励类项目
一次性奖励类项目,根据不同支持方向、支持内容,按照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进行分类奖励,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1.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支持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市场主体在试点期间落地首店、举办首发活动。对试点期内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见附件5)首店或举办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首发活动(见附件5)进行支持。试点期内引入首店、举办首发活动合计不低于4家(场)、7家(场)、10家(场)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2.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开设高能级首店: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见附件5)试点期间在长沙市开设首店。
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开设长沙首店,给予不超过60万元、40万元支持;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开设湖南及以上层级首店,分别给予不超过80万元、60万元奖励。
3.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开设旗舰店、概念店: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打造旗舰店、概念店(见附件5)。对试点期间开设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旗舰店、概念店按照面积大小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即:对面积在50平方米—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的旗舰店、概念店分别给予不超过40万元、60万元、80万元奖励。
4.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与服务在试点期间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见附件5)。根据投资总额、活动规模、影响力等综合评定(见附件6),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
5.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支持有关展会在试点期间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展会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首发专区面积不低于500平米(不累计),首发新品数量不少于10个,现场举办首发专场活动,参展商数量不少于50家,有5家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观众超2万人次,有相应的配套宣传措施及成效。对展会面积1万(含)—2万平方米、2万(含)—4万平方米、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80万元、100万奖励。
6.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支持试点期间持续举办的市级及以上赛事活动或演出,活动周期在1个月以上且整体不少于6场(12个月内),能带来相关消费额的增长或吸引一定客流,且有配合赛事、演出主题展览展示促消费等活动。赛事或演出场数6场及以上的(每12个月内),给予不超过50万奖励;赛事或演出场数12场及以上的(每12月内)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7.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联动知名IP开发系列周边产品:支持联动全球知名IP、国潮IP、历史文化IP、本地特色IP联动开发系列周边产品。IP需有正式授权,周边产品具备创新性,无侵权盗版问题。对核定投入不低于4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老字号企业开设新店、旗舰店;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支持老字号企业依托长沙市优质消费资源,在试点期内开设新店、旗舰店(见附件5);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对面积在50平方米—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新店,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旗舰店给予不超过80万元奖励。对开发保留核心工艺的“老牌新品”、融入现代设计的“国货潮品”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申报项目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长沙市2026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请资料(附封面)(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3)绩效目标表(附件2)。
(4)申报承诺书(附件3)。
(5)项目投资(投入)明细表(附件4)。
(6)近三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按实际提供)。
(7)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文旅等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视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8)申报方向个性材料(详见下文投资类个性材料、一次性奖励类个性材料)。
有关说明: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正文内容采用仿宋三号字、单倍行距,页码用阿拉伯数字编页,位于页底端中部,编制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材料中涉及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资类项目个性材料
(三)一次性奖励类项目个性材料
三、申报条件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长沙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
2.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合规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全。
3.申报单位为在长沙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
4.申报单位应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失信“黑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内容明确且符合相关规定。
2.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在长沙市范围内。
3.申报项目原则上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成并投入运营。
(三)不予支持范畴
1.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方面:项目应至少属于长沙市范围内的首发。不支持侵犯知识产权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首发项目。
2.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方面:不支持单一传统业态的项目。不支持政府或企业发放消费券、优惠补贴、宣传推广等投入,不支持企业举办的促销推广活动。不支持无消费内
容或免费开放的项目。原则上不支持仅短期开展的活动或临时性搭建的消费场景。不支持单纯商品消费的项目,如传统购物型超市、汽车加油或充电站等。
3.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方面:不支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IP消费场景。不支持渲染负面或不良情绪的IP消费场景。不宜支持简单模仿、缺乏核心内涵等质量不高的IP消费场景。
4.不支持新建、扩建基础设施,不用于支持新建商业综合体,以及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建设,不用于一般性装修,不用于政府部门主办、承办的活动。原则上不支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养老院和病房建设等与支持方向无关的领域。
5.不支持通过变更项目名称、调整申报主体、拆分项目建设内容等形式多头申报。
6.已列入并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7.建设内容模糊、成效无法判断,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鼓励或支持发展方向的。
8.其他不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
(四)单方向和多方向申报
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建设方向及内容的,可按支持标准最高为主方向申报,并以主申报方向进行绩效考核,仅按申报的支持方向给予资金支持。
(五)其他要求
各支持方向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额度,根据中央财政拨付总额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同时登录“长沙市重大项目管理系统”内“商务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75.6.46.125:9000)完成注册并进行线上申报,上传电子文档。并于5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申报主体注册地商务部门。纸质材料内容须与平台上传的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二)区县审核。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长沙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申报主体及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开展实地核查。审核通过的,在项目申报表的“商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5月15日下班前,将《长沙市2026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7)以及所有初审通过的项目资料一并报送至市商务局。
(三)市级评审。市商务局牵头组织项目评审,组织第三方机构组建专家团队制定评审方案、明确计分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项目的建设方向、
建设内容、投资估算、预期效益等进行评审论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按评分进行排序,出具项目评审报告。按程序确定支持项目和储备项目。
(四)公开公示。市商务局对支持项目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确定为长沙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支持项目,并按要求报上级单位备案。
五、联系方式
长沙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0731-88666064,0731-88665563
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0731-85172069
芙蓉区商务局:0731-84683362
天心区商务局:0731-85899322
开福区商务局:0731-84399064
雨花区商务局:0731-85880215
望城区商务局:0731-88082912
长沙县商务局:0731-84037466
浏阳市商务局:0731-83682215
宁乡市商务局:0731-88980782
特此通知。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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