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五)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反考试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七)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九)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十)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相关条件说明
(一)此次招聘岗位53个,招聘计划66名,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浏阳市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六、报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含资格初审)—基本素质测评—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关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就业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③学位证、④岗位明确需要提供的等级证书或工作经验证明等附件(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上传)。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
3.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周三)9:30-5月11日(周一)16:3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6日10:00至5月12日12:00。
2.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请实时关注资格初审情况及考试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笔试
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岗位含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150分,总分300分,折算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8:30-12:10。两科连考,中途不休息。
八、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其中A04、A08、A15岗位不重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基本素质测评成绩×40%+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二)笔试综合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资讯”栏目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不超过1:3的比例,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如递补入围资格复审笔试综合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资讯”栏目公布。
(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8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除A04、A08、A15岗位外,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A04、A08、A15岗位总成绩由基本素质测评成绩占40%、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面试成绩占3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基本素质测评成绩×40%+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30%+面试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