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集团乡镇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金井镇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规范招生行为。
2. 属地管理原则:以金井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实施本镇的招生工作。
3. 免试就近原则: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免试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学区,确保学生就近入学。
4. 公平公正原则: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 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对象
( 一 )小学
小学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招生、登记入学。
1.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随迁子女。如果学校学位充足,年龄可以放宽到2020年10月30日满6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2.学校不突破办学容量和班额(班额在50人以内)。学校可参照城区学校生源排序1-5类注册入学,农村小学原则上依据“房户一致”的原则按村、组(居委会、社区)免试就近入学。
( 二 )初中
按县局相关时间要求组织各小学毕业生填报小升初意向表或调剂表,摸准直升和调剂对象,金井中学和双江中学做好初一新生预报到。
三、招生办法
本镇户籍适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明等)、儿童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在手机上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井镇务工或经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本镇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持有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等)、居住证、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在手机上进行网上报名。
残疾学生: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享受义务教育入学权利。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非长沙县学籍学生:具有长沙县户口或房产,在外地就读需回金井镇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进行网上提交资料等待审核,按照户口或不动产所在地生源排序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网上报名平台:
家长只需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
手机端:“星沙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