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项目需选定一个支持方向进行申报,在填报申报材料时,务必确保申报方向名称与本指南中的表述完全一致。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支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大型农产品流通仓储设施,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引导车、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提升标准托盘、果蔬周转筐等物流载具使用率,推动与标准托盘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带托运输,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消费成本;支持构建商贸物流高效配送服务体系,完善配送网络布局,推广新能源车辆广泛应用及货运配送信息交互共享;支持城乡商贸流通网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拓展无人商店、智能导购、虚拟体验等应用场景,改善居民消费环境。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支持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升流通保供能力;支持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支持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支持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支持改进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支持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三)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农贸(集贸、生鲜)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村物流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支持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支持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在各大商圈、街区打造内外贸一体化、银发经济、首发经济、国际餐饮集聚区等场景,参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发展数智供应链,培育品牌连锁、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提升消费供给水平;支持存量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鼓励开展建筑主体改造、内部空间重构、机电设施设备更新、场地环境优化等。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新建、改扩建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支持以车代库等网点建设方式,畅通消费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