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之水蜿蜒穿城,橘子洲头层林尽染,这座承载着湖湘文脉与时代活力的星城长沙,曾见证无数干部践行初心、履职尽责的身影,却也没能逃过贪腐浊流的侵蚀。2020年4月,一则反腐通报打破了星城的宁静——长沙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湖南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这个曾主政长沙多个重要岗位、手握城市发展重权的“星城舵手”,从基层起步,一步步走上副厅级领导岗位,却在权力的巅峰迷失初心,无视党纪国法,大肆收受贿赂、违规插手干预各类项目,20年间非法敛财逾7000万元,最终沦为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在湖湘反腐史上,留下一段充满贪婪与悔恨的沉沦印记。

陈泽珲,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湖南宁乡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更高学历背景,却凭借数十年的基层历练和职务晋升,逐步成长为地方治理的核心骨干。他的职业生涯贯穿长沙发展的关键时期,历任岳麓区委书记,长沙市委助理巡视员、岳麓区委书记,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长沙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长沙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等重要职务,2017年12月退休,却在退休仅两年多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没能守住晚年底线,最终身陷囹圄。
长沙,作为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既是湖湘文化的核心承载地,也是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城市建设、土地开发、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领域权力集中、利益密集。作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手握城市发展规划、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审批、税费减免、银行贷款协调等核心权力,上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下系全市千万群众的切身利益,肩负着推动星城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这份权力,本是他践行初心、服务群众的平台,却被他异化为敛财谋私、权钱交易的工具,一步步滑向贪腐的深渊,沦为破坏市场公平、损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
陈泽珲的沉沦,始于思想的蜕变与信仰的崩塌,其违纪违法行为贯穿其任职全过程,时间跨度长达20年,涉及政治、廉洁、组织等多项纪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退休后仍不收心,充分暴露了其理想信念的彻底丧失和底线意识的完全崩塌。经查,陈泽珲的违纪违法行为呈现出“时间长、金额大、领域广、手段隐蔽”的特点,核心聚焦于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形成了“收钱办事、违规干预、对抗审查”的贪腐模式,既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也破坏了长沙的政治生态和市场秩序,更伤害了群众感情。
在政治纪律方面,陈泽珲的违纪行为尤为恶劣,严重背离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他私自从国(境)外购买、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长期阅看、私藏,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离心离德;在其违纪违法行为暴露后,他不思悔改,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涉案证据材料,全力对抗组织审查,试图掩盖自己的贪腐罪行,态度极其嚣张,充分彰显了其对党纪国法的漠视与蔑视。
在廉洁纪律方面,陈泽珲的贪腐行为达到了疯狂的程度,2001年至2020年,长达20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资金拨付、银行贷款、入学安排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逾7000万元,其中既遂6600余万元,贪腐金额之巨、时间跨度之长,令人触目惊心。此外,他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甚至违法占用农用土地修建私房,将公权力带来的便利转化为个人私利,彻底丧失了廉洁底线。
陈泽珲的受贿行为极具隐蔽性和系统性,他不仅直接收受现金、贵重物品,还通过特定关系人中转利益、掩盖贪腐痕迹,形成了稳定的“权钱交易”链条。作为手握重权的常务副市长,他成为不法商人争相围猎的对象,不法商人们深知,只要打通陈泽珲这一“关键环节”,就能在项目推进、手续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一路绿灯,为此不惜重金贿赂、百般讨好,而陈泽珲则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心安理得地为不法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沦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其中最典型的一起权钱交易案例,便是陈泽珲违规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受巨额贿赂。2010年至2017年,陈泽珲利用担任长沙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长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请托,在该公司多个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征收、性质变更、规划审批手续办理及规划调整、配套建设费返还等方面提供违规帮助,帮助该公司规避监管、加快项目推进,还违规为其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减免土地使用税费,助力该公司非法获利超2亿元。为感谢陈泽珲的“关照”,张某先后12次向陈泽珲输送现金共计860万元、价值200万元的高档字画4幅、价值150万元的房产一套,陈泽珲通过这次系列违规操作,非法获利共计1210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房产购置和亲属安置。
除了房地产领域,陈泽珲的贪腐触角还延伸至工程项目承揽、银行贷款协调等多个领域,涉案案例多达数十起,每一起都彰显其贪婪无度的本性。2012年,某建筑工程公司计划承接长沙市某重点市政道路工程,但该工程竞争激烈,且该公司未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正常投标无法中标。公司负责人李某通过熟人介绍找到陈泽珲,先后5次送上现金共计350万元,请求其违规干预招投标流程、指定该公司承接工程。陈泽珲在利益诱惑下,无视招投标相关规定,擅自给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打招呼、递条子,要求其“优先考虑”该公司,最终帮助该公司违规中标,工程总造价达1.2亿元。该工程因违规施工、偷工减料,通车仅两年便出现路面破损、排水不畅等问题,多次维修仍无法彻底解决,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而陈泽珲则坐收渔利,将350万元赃款用于个人投资和享乐。
在银行贷款协调领域,陈泽珲同样大肆敛财、违规履职。2015年,长沙某民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企业负责人王某找到陈泽珲,送上现金200万元及价值50万元的购物卡,请求其协调银行发放贷款。陈泽珲利用其常务副市长的职权影响力,召集相关银行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违规要求银行放宽贷款条件、加快审批进度,最终帮助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8000万元。该企业因经营不善,最终无力偿还贷款,导致银行产生巨额不良贷款,而陈泽珲则将250万元赃款据为己有,对贷款后续风险置之不理,完全无视公职人员的履职责任。
此外,陈泽珲还利用职权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他安排其妻子、子女违规参与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等领域,借助其职权影响力获取巨额利益;同时,他还通过年龄造假为本人谋取任职方面的利益,刻意隐瞒自身年龄,试图延长任职时间、获取更多利益,完全无视组织纪律和人事规矩。更令人不齿的是,他还违法占用农用土地修建私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侵害国家土地权益,彰显了其权力滥用的嚣张气焰。
在组织纪律方面,陈泽珲同样漠视规矩、肆意妄为。他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刻意隐瞒自身的财产、亲属从业、违规营利等情况,试图规避组织监督;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事项中谋取利益,违规干预人事安排,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原则之上,破坏了长沙的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建设,导致部分不合格、不称职的人员进入关键岗位,影响了工作推进与队伍风气。
除了房地产、市政工程、银行贷款领域,陈泽珲的贪腐触角还延伸至民生保障、国企合作、土地出让等多个领域,涉案案例遍布长沙多个区县,每一起都凸显其权力滥用的嚣张与贪婪。在民生保障领域,陈泽珲将惠民工程当作敛财工具,违规插手干预长沙某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受巨额贿赂。2013年至2016年,长沙某区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12个小区、3000余户居民,国家下拨专项补助资金1.8亿元。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周某为承接该项目,先后6次向陈泽珲行贿共计420万元,请求其违规干预项目招投标、指定该公司承接工程,并放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陈泽珲在利益诱惑下,无视招投标规定和民生工程质量要求,擅自给区住建局、招投标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其“优先保障”该公司中标,还违规将项目验收权限下放给该公司关联人员,帮助其规避质量监管。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工后,出现墙体开裂、水管漏水、路面破损等严重质量问题,部分居民家中墙面脱落、电路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却因陈泽珲的庇护,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整改。周某的公司通过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等方式,非法获利680余万元,而陈泽珲则将420万元赃款用于购置海外房产和亲属留学开支,完全漠视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国企合作领域,陈泽珲违规插手国有企业改制与项目合作,为不法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有资产安全。2014年,长沙某国有企业计划进行改制重组,引入社会资本合作经营,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吴某意图低价收购该国企核心资产,找到陈泽珲,送上现金500万元、价值100万元的股权,请求其违规干预改制流程、压低国企资产估值。陈泽珲利用职权,指使国企相关负责人违规调整资产估值报告,将原本价值2.3亿元的国企核心资产,估值降至1.2亿元,帮助吴某以低价收购,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1亿元。
此外,陈泽珲还违规要求该国企与吴某的民营企业签订不平等合作协议,给予其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多项优惠政策,助力吴某非法获利超3亿元。为感谢陈泽珲的“关照”,吴某除了前期行贿,还每年向其支付“分红”100万元,直至陈泽珲退休,累计支付400万元,形成了“长期利益输送”的贪腐链条。该国企改制后,大量职工下岗失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而陈泽珲则对这一切置之不理,一门心思敛财。
在土地出让领域,陈泽珲违规调整土地性质、压低出让价格,为不法商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2011年,长沙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陈某计划在长沙某核心地段开发商业综合体,该地块原本规划为教育用地,无法用于商业开发,且正常出让价格较高。陈某找到陈泽珲,先后8次送上现金共计650万元、价值80万元的高档玉石摆件,请求其违规调整土地性质、压低出让价格。
陈泽珲无视土地规划红线和国有土地出让规定,擅自召开专题会议,违规将该地块教育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还指使国土部门违规压低土地出让底价,将原本每亩800万元的出让价格,降至每亩500万元,帮助陈某以低价获取该地块使用权,非法获利2.8亿元。陈泽珲通过这次违规操作,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730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和资金周转。该商业综合体项目建成后,违规占用教育用地30余亩,导致周边学校用地紧张,影响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引发群众广泛不满。
此外,陈泽珲还利用职权为其亲属违规牟利,形成“家族式贪腐”模式。其儿子陈某无任何从业经验,却在陈泽珲的安排下,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专门承接长沙市各类工程项目的咨询业务。陈泽珲利用职权,强制要求辖区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其儿子的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否则便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中设置障碍。短短6年时间,陈某的公司就非法获利1.2亿元,其中大部分利润都转入了陈泽珲的私人账户,成为其贪腐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工作纪律方面,陈泽珲不正确履行职责,敷衍塞责、失职渎职,除了违规插手干预各类项目、为不法商人提供便利外,在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中也漠视群众利益,无视群众合理诉求。他违规干预项目建设流程,导致部分项目违规施工、质量不达标,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对辖区内的违规建设、利益输送问题视而不见、监管不力,纵容不法商人肆意妄为,严重破坏了长沙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城市发展环境。
陈泽珲的违纪违法行为,并非毫无痕迹,随着湖南省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其在项目审批、权钱交易中的违规操作线索逐渐浮出水面。2020年4月,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正式对陈泽珲立案审查调查,一场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的全面核查拉开序幕,此时的陈泽珲,还在试图通过串供、销毁证据等方式掩盖自己的罪行,却不知一张正义的大网早已将其笼罩。
专案组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全面梳理陈泽珲的任职经历、工作轨迹,深入排查其违纪违法线索,走访相关单位、关系人,调取大量审批文件、资金流水、会议记录、涉案财物等证据,全面还原了陈泽珲无视党纪国法、大肆贪腐、违规履职、对抗审查的全部事实。经查,陈泽珲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其涉案行为时间跨度长、涉及领域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长沙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侵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审查调查期间,陈泽珲起初态度强硬,试图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全力对抗组织审查,但在铁证面前,在专案组的耐心教育和政策感召下,他最终认清了自身的错误,放弃抵抗,主动供述了大部分组织不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认罚,主动配合赃款赃物追缴工作,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深刻忏悔,坦言自己“初心迷失、私欲膨胀,把权力当作敛财工具,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辜负了组织培养和群众信任”。
2020年10月,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陈泽珲严重违纪违法案作出最终处理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泽珲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这一处理决定,彰显了我国打击贪腐、维护党纪国法、净化政治生态的坚定决心,也给所有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
陈泽珲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其涉嫌受贿犯罪一案被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陈泽珲收受财物的清单、权钱交易的资金流水、违规审批的文件、相关证人证言、涉案字画和房产等,全面还原了陈泽珲的犯罪事实。庭审中,陈泽珲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辩称,其具有主动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过程中,全面核实了陈泽珲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违纪情节,充分考虑其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供述大部分组织不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认罚,主动配合赃款赃物追缴工作,大部分涉案财物已被依法收缴,国家损失基本得到挽回等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泽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逾700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陈泽珲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接受法律的最终制裁,为自己长达20年的贪腐行为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与陈泽珲勾结的不法商人、违规获利的相关人员,也被逐一排查、严肃查处,形成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警示一方”的强大效应,所有涉案关联人员均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其中,向陈泽珲行贿860万元及字画、房产的房地产开发商张某,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公司违规开发的项目被依法整改,非法获利全部被追缴;违规承接市政道路工程、行贿350万元的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李某,因涉嫌行贿罪、非法承揽工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其公司被吊销施工资质,相关违规工程被依法整改。
为陈泽珲违规协调银行贷款、行贿250万元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王某,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企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参与各类项目招投标;帮助陈泽珲年龄造假、违规办理任职手续的原长沙市某单位工作人员赵某,因涉嫌渎职罪,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外,参与陈泽珲权钱交易、为其提供便利的原长沙市住建局、规划局、招投标管理中心等单位的18名相关工作人员,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6人因涉嫌渎职犯罪、共同受贿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不等,截至目前,与陈泽珲案件相关的40余名涉案人员(含不法商人、公职人员)均被依法处理,无一漏网,彻底斩断了陈泽珲的贪腐链条。
同时,以陈泽珲案件为警示,长沙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审批、税费减免、银行贷款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审批流程、强化监督制约,重点整治“权力寻租”“违规干预”“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堵塞权力寻租漏洞。专项整治期间,长沙市全面梳理近二十年的项目审批、土地调整、资金拨付等事项,排查出违规项目46个,均依法予以整改、查封或追缴非法所得;同时,完善了《长沙市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土地审批流程规范》等15项制度,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全程监管,从源头遏制贪腐行为的发生。
与上述新增案例相关的不法商人及关联公职人员,也均被依法查处,进一步扩大了案件的震慑效应。其中,违规承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行贿420万元的周某,因涉嫌行贿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其公司被吊销施工资质,非法获利全部被追缴,相关质量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赔偿居民损失;低价收购国企资产、行贿900万元(含分红)的吴某,因涉嫌行贿罪、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其收购的国企核心资产被依法追缴,返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违规获取商业用地、行贿730万元的陈某,因涉嫌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其公司违规开发的商业综合体项目被依法整改,违规调整的土地性质被恢复原状,非法获利被全部追缴;借助陈泽珲职权非法获利的陈某(陈泽珲儿子),因涉嫌共同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公司被依法注销,非法获利1.2亿元全部被追缴。
此外,在上述新增案例中,为陈泽珲提供便利、违规履职的原长沙市国土局副局长徐某、某区住建局局长杨某、国企负责人张某等11名公职人员,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7人因涉嫌渎职罪、共同受贿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年不等,彻底斩断了陈泽珲在民生、国企、土地等领域的贪腐链条,形成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此外,长沙市还开展了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各级干部职工学习陈泽珲案件详情,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其违纪违法细节和忏悔内容,展示涉案赃款赃物,引导干部职工敬畏权力、敬畏法律、敬畏纪律,坚守廉洁底线,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推动星城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管理监督,健全退休干部廉政教育机制,严防“退休后失管失教”,杜绝“退休即脱责”的错误认知。
陈泽珲的案件,不仅暴露了个别高级领导干部信仰崩塌、底线失守的问题,也反映出权力集中领域监督制约存在的漏洞,尤其是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等利益密集领域,若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极易滋生贪腐与权力滥用行为。陈泽珲手握星城发展重权,本应坚守初心、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推动长沙城市建设与民生改善,却因贪婪迷失方向,无视党纪国法,大肆收受贿赂、违规履职,甚至对抗组织审查,最终从“星城舵手”沦为“阶下囚”,其人生轨迹的沉沦,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从基层干部到副厅级领导,从肩负星城发展重任到沦为贪腐分子,陈泽珲用20年时间,上演了一场“权力异化、贪婪沉沦”的悲剧。他忘记了组织的培养与群众的期盼,忘记了党员干部的初心与使命,将权力当作敛财谋私的工具,无视党纪国法,漠视群众利益,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即便退休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如今,湘江之水依旧清澈,橘子洲头依旧葱郁,星城长沙的发展愈发规范、愈发蓬勃,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陈泽珲这一反面典型,早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他的案例时刻警示着每一位公职人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沦为敛财谋私的工具;党纪国法不容践踏,任何无视规矩、肆意妄为、对抗组织的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唯有坚守初心、恪守底线,敬畏权力、敬畏法律、敬畏群众,才能行稳致远,不负组织信任、不负群众期盼、不负这片潇湘大地的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