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老年人可以申领这项补贴?
居住在长沙市(包括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所有年满60周岁,经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包括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二、哪些老年人不可以申领这项补贴?
1.生活自理及轻度失能的老年人;
2.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重复享受此补贴。
三、谁来评估认定老年人是不是失能、属于哪个等级?
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对老年人的能力等级进行评估,按照得分将老年人能力划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五个等级。
四、老年人能力评估收不收费?
老年人能力评估会产生费用。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包括: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且符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以用老年人能力评估劵抵扣,最高100元,评估费用不足100元据实结算,超过100元的部分由老人或由地方统筹安排。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或由地方统筹安排。
五、补贴可以用来购买哪些养老服务?
补贴覆盖四大类服务,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每个自然月可从四大类服务中选择一项,当月只能享受选择的服务。
1.养老机构长期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的服务;
2.养老机构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的短期服务;
3.日间托养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服务(具体以“民政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为准);
4.居家养老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康复护理等(具体以“民政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为准)。
六、养老服务消费具体补贴标准?
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按月发放电子消费券。
补贴标准:养老服务消费券可抵扣养老机构长期养老服务、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费用,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
目前,消费券抵扣额度和标准为:
1.长期入住养老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消费券:
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2.居家养老服务券:
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
以上两种消费券二选一,不能兼领兼得。
重要衔接:如果您同时享受医保部门在试点地区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在支付符合补贴范围的服务时,会先扣除长期护理保险报销部分,剩余的个人自付金额,再用本消费券按规定比例抵扣。
例如:长期入住养老院自付2000元(长期护理保险报销后),可用券抵扣40%(800元),实际自付1200元。
(1)实名注册:老年人本人注册或家属等注册代办。
所需材料:老年人联系电话、户籍地址、常住地址等 基本信息:老年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正脸身份证同框照、侧脸照、生活照。
①下载民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小程序
②进入消费补贴专题页面——个人中心——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信息)
(2)申请能力评估:在“民政通”中选择评估机构,预约评估方式(上门或评估点)、评估时间,提交申请,等候评估。
打开“民政通”——找到能力等级评估申请——选择对应评估机构——填写信息——提交申请
注意:
①可以通过“民政通”中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能力等级评估-能力等级自评”模块先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再通过“民政通”平台预约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认定。
②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评估费用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需自费评估费用;已有能力评估结果的无需二次评估。
(3)领取消费券:选择需要领取的消费券,并选择领取渠道,共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现金4种渠道。
评估结果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登录“民政通”——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专题页面——领取消费券,共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现金4种渠道。
注意:每人每月只可领取/享受一种消费券,且当月有效;消费券在未使用前可更换,使用后不可更换;只能使用选择的领取渠道核销消费券;消费券可设置每月自动领取。
(4)申请服务:在“民政通”中选择服务机构并提交申请。
注意:选择带有“养老消费补贴”标签的服务机构。“民政通”可查看各个机构服务信息,根据需求选择心仪机构。
(5)享受服务并评价:服务机构依据申请信息提供对应服务,老年人对服务质量予以满意度评价。
(6)费用结算:根据消费券领取渠道完成费用支付。系统自动识别消费券领取情况,并减去抵扣金额。
停发情形: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其本人、代办人或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企业)应通过“民政通”或其他方式及时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经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