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音乐学院成立了,你怎么看?金 声回来更难.
“长沙音乐学院成立了,你怎么看?”
朋友发微信问我,我先回了个“??”。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是假消息吧?我国真的又多了一所独立建制的音乐学院?
朋友接着发过来一段视频,“热烈庆祝长沙音乐学院成立”,这消息有鼻子有眼。
河南音乐学院往事
2023年夏天,《音乐周报》发表了我的一篇文章《我国还需不需要新建音乐学院》,那是我假期途径河南惊闻“河南音乐学院奠基”之后所写。我的观点很明确:“我国不需要新建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院也有缩编、合并的可能。”可能这就是朋友为什么挑我来问“怎么看长沙音乐学院成立”的原因。
虽然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基础上成立“长沙音乐学院”远比在郑州大学基础上成立“河南音乐学院”更有优势,但是,我在三年前的看法并没有改变。
“河南音乐学院”已以“不了”而“了之”,落得一地鸡毛,可谓前车之鉴。更重要的,是认清面前的现实。
第一,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扩张已经是过去式。2025年在校大学生总人数为1070万人(不包括研究生),而2025年的出生总人数还不到800万,这必将要求高校“降量增效”。
第二,2023年以来,艺考生人数连年下降。以安徽省音乐考生为例,降幅达到50%;独立音乐学院的报考人数也都在普遍明显下降。
第三,人工智能重构教育,音乐学院也面临冲击。简而言之,“音乐学院”是机械工业时代的产物,音乐学院与现代电子科技的融合程度远逊于美术学院。
第四,全球范围内,音乐学院面对的大势是“撤”“转”“并”“改”。我国的音乐学院例外吗?我国新建音乐学院会有新的音乐观、新的方法论、是在抓住新的时代风口吗?在我看来答案皆为“否”。
第五,大学生以及硕士生、博士生的就业不容乐观,文科整体来说更是如此,其中音乐专业的表现更为明显,音乐专业中独立建制音乐学院的下滑幅度更为突出。
第六,具体到“长沙音乐学院”,其不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南边有星海音乐学院,北边有武汉音乐学院,西边有四川音乐学院,东边有浙江音乐学院,这些音乐学院的实力更强;和广州、武汉、成都、杭州相比,长沙市也没有表现出明显更强的硬实力和软实力。
德国的音乐学院和中国的音乐学院是一回事吗?
有人说,欧洲总人口不到八亿,但是仅德国就有二十多所独立的音乐学院,所以14亿人口的中国还需要再多建几所独立的音乐学院。
德国的音乐学院和我国的音乐学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相同之处在于,德国的音乐学院和中国的音乐学院都是西方现代大学模式,都以西方古典音乐为基础。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的创办人兼校长萧友梅就是留德博士。
但是,德国音乐学院的规模和中国音乐学院的规模一样吗?德国音乐学院的学生构成和中国音乐学院的学生构成一样吗?都不一样。德国音乐学院的在校生规模一般是几百人,我国音乐学院的在校生规模一般则是几千人(四川音乐学院过万),后者大约是前者的五到十倍。更重要的是,德国作为西方古典音乐的中心吸引了大批留学生,比如柏林汉斯·艾斯勒音乐学院的留学生占比超过七成(中、日、韩留学生较多)。反观我国的音乐学院,能够吸收多少留学生?又能够吸引什么样的留学生?
美剧《英语系主任》,也可理解为“音乐学院院长”
“独立”真的是好事吗?
“独立出去更好”的迷思几乎独属音乐界,至少也是音乐界最重。
我国的体育领域有正部级管理单位“体育总局”,我国有独立建制的体育高校14所。我国音乐领域的管理单位具体名称为“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音乐舞蹈杂技处”,我国有独立建制的艺术高校30所(不算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其中音乐学院11所,舞蹈学院1所,戏曲学院1所,美术学院9所。众所周知,我国的美术类高考生远多于音乐类高考生,那么独立建制的美术学院要不要有四五十所?当然并不需要。
艺术和体育之外的专业则几乎不存在“独立出去更好”的观念。比如,“河南经济学院”会比“郑州大学经济学院”更有吸引力吗?“长沙外国语学院”会比“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更有吸引力吗?当然不是。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在既有音乐的博士点又有舞蹈的博士点,还有博士后流动站,而反观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专业实力更强的学校,都没有自己的博士点,更没有自己的博士后流动站。这就是“背靠大树”的好处。
此外,湖南师范大学是“双一流”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学院虽然没有一流学科,却既有“双一流”高校之名又有“双一流”经费之实。如果音乐学院独立出去,“一流”名与实又要如何才能得到保证?湖南省财政把经费用在刀刃上岂不更好?
回头再看萧友梅博士毕业的德国莱比锡音乐学院,也在1992年与莱比锡戏剧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莱比锡音乐与戏剧学院”。
“长沙音乐学院成立”是不是假消息?
“长沙音乐学院成立”即是真消息,也不是真消息。
仔细观看朋友发过来的视频并截图放大重要文件,我的解读是:“长沙音乐学院”确实“成立”了,但并不是独立建制的高校,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还是湖南师范大学下属的学院。其新意在于:这个音乐学院不再只是湖南师范大学一家单位建设,而是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
在这种意义上,“长沙音乐学院”能够获得更便利的政策、剧场、人才、市场等资源。若要问我“怎么看”?我不仅看作“好事”,而且盼望它为众多高校的音乐学院探出一条可以借鉴的大路来。
倘若“长沙音乐学院”也是奔着“独立”(和浙江音乐学院没有可比性,何况浙音对于浙江大教育未必是好事——除非自负盈亏),结果只能是这样:短期利好,长期利空;出来困难,回来更难。
没有其他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