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长沙关设址潮宗门外是个伪命题
杨锡贵
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清末湖南长沙出现了一个新机构,名叫长沙关(亦称“洋关”“新关”)。该关关址的变迁问题,目前的著作、展陈均认为最初设在潮宗门外(或潮宗街),坊间亦因此普遍接受这一说法。
2016年出版的《老照片中的长沙》云:“长沙原来并无海关,1904年开埠以后,即于当年设立长沙海关,最初建于运输繁忙、商品集散装卸的朝宗门外。”又云:“潮宗门外的长沙海关始建于长沙开埠当年。”
2018年8月,长沙曾有一个以历史建设为主题的展览,其长沙关说明文字云:“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中英双方签订《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将长沙辟为通商口岸。三十年(1904)6月,《长沙通商口岸租界章程》条款议定长沙开埠。清政府曾在长沙小西门设立海关,后又设新海关于潮宗街。1910年4月,两处海关公在长沙抢米风潮中被焚毁。1911年重建新海关公廨于水陆洲。”并在一张海关图片旁注明:“1904年始建于潮宗门外的长沙海关(今无)。”
2019年1月10日,长沙关近代历史陈列馆正式开馆,设于橘子洲海关公廨内。该陈列中的一帧长沙关图片注明:“20世纪初潮宗门外的长沙关(1910年“抢米风潮”中被烧毁)。”
2022年10月印行的《潮宗史话》,其中的一位作者重申前说:“长沙原来并无海关,1904年开埠以后,即于当年设立长沙海关,最初建于运输繁忙、商品集散装卸的朝宗门外。”
上述说法,均未提供史料依据。其存在的问题有三,一是长沙开埠是否由《长沙通商口岸租界章程》规定,二是长沙关最初是否设址潮宗门外(或潮宗街),三是长沙抢米风潮中两处海关公建筑是否被焚毁。这些问题虽具体而微,因关涉历史真实性,似不能对其视而不见,让讹误继续流传下去。
一、租界章程不是长沙开埠的依据
湖南长沙开作通商口岸,首先由《中英续议通商条约》第八款第十二节作出明确规定,长沙与万县、安庆、惠州、江门一起“开为通商口岸,与江宁、天津各条约所开之口岸无异”。继由《中日通商行船条约》第十款作出规定:“中国允愿俟本日所订画押之《中日通商行船条约续约》批准互换后六个月以内,将湖南长沙府开作通商口岸,与已开各通商口岸无异。”《长沙通商口岸租界章程》则对长沙通商租界的范围、租地价格、租地年限、工程建设及租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由上可知,条约规定开作长沙通商口岸,而租界章程则是解决如何开埠的具体问题,两者的功用不可混淆。
二、长沙关选址潮宗门外没有可能性
长沙确定开作通商口岸后,因日本的不断催促,清湖南省当局于光绪三十年五月十八日(1904年7月1日)如约正式开埠。
开埠即意味着开关。由于时间仓促,长沙关办公设施建设无法同步完成。光绪三十年四月二十六日(1904年6月9日),护理湖南巡抚张绍华奏报说:“一切修造关廨、厘钱等事,工费繁巨,一切尚无头绪。现于西门外轮船停泊处所,修葺官房,暂为办公之地”。五月十五日(6月28日),长沙关监督、盐法长宝道朱延熙在开关告示中也说:“现权宜便商,将验关厂暂设西门外各轮船码头适中之处。”上述奏折、告示均明确长沙办公之地选址西门外。又据媒体报道,“夫开埠例必设洋关,今奉命司税务者为夏立斯君,而关署未及竣工,乃暂假红船一艘以为办公地”。也就是说,因关署尚未建好,长沙正式开埠开关那天,税务司不得不栖身在一艘停泊于湘江的红船上办公。
之所以将关址选在西门外,而不是潮宗门外,是因为后者不在《长沙通商口岸租界章程》所划定的租界范围之内。该章程第一条规定:“长沙通商租界,定于省城北门外,所有应需地段,南以城为界,东以定修之铁路至新码头为界,北以浏阳河为界,西以湘江为界。”此条所规定的租界范围,潮宗门外不在其内。其第十条补充规定:“租界以外沿河地段,原不准租用,兹因长沙通商租界沿河一带,目前于轮商贸易尚未便利,特议于关章所定起下货物处之沿河地段,即自永州码头起,下至西门鱼码头止,准各轮商指明租用。”这里明确了准许轮商租用的沿河地段,南自小西门外永州码头起,往北至潮宗门外鱼码头止。查傅作霖、孙润棠测绘之清末《湖南长沙省城图》,鱼码头在今长沙中山西路之南的湘江边,再往北才到潮宗门码头,也就是说潮宗门外也不在补充规定的范围之内。揆诸当时情势,如果在潮宗门外修筑海关用房屋,也就是在《租界章程》规定之外的地方建造关署之类的建筑,湘省地方官无异于踩中政治雷区,必将引起轩然大波,有着承受不起的极大政治风险;更何况该处远离商船集中之地,不便于税收征管。
在选定西门外轮船停泊处所“修葺官房,暂为办公之地”后,长沙关监督即会同税务司着手进行海关办公设施建设。光绪三十一年四月初三日(1905年5月6日),署理长沙关税务司兼办通商事宜夏立士在关于上年长沙口华洋贸易情形的报告中说:“查省会商务辐辏之处,悉在西城内外,即沿门一带,原系铺户、船户群居之所,望衡对宇,万有云集。是以洋商各轮船公司早经在此买得地基,设立货栈,因此遂将新关及官银号、会审堂、巡捕衙皆设立于此。虽河边一带堆积渣滓,秽浊不堪,然一经修理码头,筑立剥岸,自然气象一新。”也就是说,长沙关办公机构,均建在《租界章程》所规定的大西门外稍南一带临湘江地段。税务司公馆也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冬开始兴建,“长沙关税务司向在城内赁屋而居,往来办公,颇称不便,现就西门外金象码头下面择购基址,建造房屋,已于去腊兴工。目前赶紧修造,大约不久可以落成。”
三、长沙关迁址与抢米风潮无关
关于长沙关办公房舍建设情况,湖南巡抚庞鸿书与湖广总督张之洞曾于光绪三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1906年10月11日)会衔奏报:“建造关局及一切公所之地,业经历次购定西城外沿河暨附城基地二所,又连房基地一所,以及水陆洲二所,共价银三万六千二百六十二两五钱三分九厘,均为起造新关、验货厂及洋员居住房屋之用。”可知,此时水陆洲已被选定为长沙海关机构的重要驻地。
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底时,长沙海关各项办公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据署理长沙关税务司烈悌呈报:“査今年本通商口甚多建造之举,气象一新。如两大驳岸、四大码头,俱系玉石装成,整齐坚好,共长六百英尺,此本关与太古洋行所造者。水陆洲又建成一所洋楼,为税务司公馆,美轮美奂,相映江山,将来此间必成为最妙居留地。所有定造之新关房屋及验货厂,目下正预备兴工。”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初十日(1908年2月11日),烈悌再次呈报:“水陆洲又建高爽洋楼一栋,系税务司公馆,于西历千九百七年正月即已移居;本关征税公署、验货厂暨外班洋员住宅及公用一切杂屋,均可于年内先后告竣。”至此,长沙关各项办公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综上所述,所谓“1910年4月,两处海关公在长沙抢米风潮中被焚毁。1911年重建新海关公廨于水陆洲”,以及“抢米风潮后,长沙海关不得不重建办公房舍,遂于1912年南迁小西门外”,以及“1917年,长沙海关搬到了它最后的地址水陆洲上,其建筑形式自然也有一番改变”的说法,完全不能成立。
该说法系基于抢米风潮时海关“被焚毁”“被烧毁”所作判断,但与当时的事实并不完全相符。据瑞澂、杨文鼎《遵查湘省痞徒扰乱地方文武办理不善情形分别参办折》:
宣统二年三月初五日,“城外驻泊之师船军队,亦以分地扼扎,兼顾为难,至大西门外商埠、税关、洋行、货栈、趸船,焚抢多处”。也就是说当时大西门外只是多处被焚抢,还没到被彻底毁坏而须“重建”“南迁”的程度。
该折又叙及初六日的情况说,“清晨,大西门外乱民复屯聚喧嚷,纷纷抢劫,并得警报,匪徒将渡河至对河水陆洲,焚烧税务司、理船厅、各公馆,及抢劫省城绅富之说”;长沙府知府汪凤瀛得知这一情况后,“请于藩司,驰至府署,调取巡防队四十名,偕同管带徐振岱出城,飞渡至水陆洲。据税务司公馆告称,匪徒先来探视,定期午时放火,今见官军赶到,当可无虞。随派队四处巡逻,匪已逃散。因续调巡防队二十名,分别守护税务司、船厅、公馆。遥见大西门火场喧声震天,异常纷扰,因率队二十名渡回省岸。适候补道胡得立带队巡哨出城,遇别队弁勇拿获抢犯二名,胡得立即饬当场正法,汪凤瀛、徐振岱率队同时赶到,两面驱逐捕拿,乱党始一哄而散”。也就是说因巡防队保护及时,当日水陆洲的税务司、船厅、公馆并未受到任何破坏,而大西门外的纷扰也得到及时处置。
四、梁小进先生最先发声纠谬
2023年初,梁小进曾在《晚清长沙的开埠历程》一文中明确表示:“该关署的具体地点,近几十年来坊间及著述均认为最初设在潮宗门外,笔者亦曾持此说。近阅《长沙日报》,方知不确。”他在文章中引用《长沙日报》中的相关记载后,进行了分析说明。因其是在一篇长文中附带叙及,且未充分展开论述,没有引起关注。兹将其相关内容转述如下。
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十四日(1905年11月10日)《长沙日报》报道:“城外河岸新码头自设立新关……日前因关前码头亟应修治,采备石料,堆置河岸。”可知其时海关设于新码头,而海关公署尚在建造中。查民国元年(1912)《长沙县城图》及次年之《湖南省城最新街道详细全图》,“长沙关”亦即“长沙新关”在大、小西门之间的“太平门”外,“新码头”则在“长沙新关”对应之处。长沙海关码头即将建成时,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1906年12月21日)《长沙日报》亦有报道:“西门外新关建筑之码头,自回龙巷起至新关北路止,一律填筑。剥岸中开码头两座,均约三十余级、高二丈许。其规模之宏阔、工程之坚实,为湘省从来所未有,现已将次落成。”此即长沙海关公署最初设置之处。
笔者完全赞同小进先生的上述看法。查湖南圣经学校赠《湖南省城内外详细图》,可知大西门往南为上河街,上河街中段往湘江方向为新关,新关临湘江边的南、北各有新码头一个。民国黄序鹓著《海关通志》在介绍长沙关时称:“关设于长沙县西门外,监督驻城内本署,税务司驻本关。”民国吴晦华所编《长沙一览》,其第六章关于“公共机关”的记载为:“长沙关,大西门外”“长沙关监督处,盐道街”“长沙关收税处,大西门上河街十五号”“长岳两关监督署,如意街九号”。该书所附《长沙省城街道图》中的长沙关,往北为大西门码头,往东为太平街南。
综上所述,清末长沙关各项办公设施,从一开始就是选定大西门外临江的适中地点,从来没有也不可能选址潮宗门外;水陆洲海关房舍建设则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就开始了,次年正月税务司公馆即已迁至水陆洲;在抢米风潮中,大西门长沙关虽遭到焚抢,但并未达到彻底毁坏而必须建“重建”“南迁”的程度,“南迁小西门外”更是毫无根据。
2026年5月19日于声琅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