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是合法持证、靠劳动谋生的长沙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今天,怀着沉重又坚定的心情,向全社会公开一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法侵权事件,并正式宣告:民事起诉状已备好,我们即将起诉长沙市城市出租汽车协会、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出租车公司
一、违法事实:未脱敏“黑名单”肆意传播,隐私赤裸裸泄露
2025年4月22日,驾驶员在多个出租车行业微信群内,发现一份由长沙市城市出租汽车协会联合多家出租车公司制作发布的——《行业黑名单统计表(2025.4.14更新)》。这份文件存在严

重违法侵权行为:
对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核心敏感信息完全不脱敏、不打码、不遮挡;
在行业微信群内大肆公开、随意转发、无限扩散;
编造“拖欠承包金、不服从管理、上访、闹事”等不实理由,恶意抹黑驾驶员名誉;
导致驾驶员个人信息完全暴露,名誉严重受损,正常从业被阻断。
更令人震惊的是,如此大量、完整、未加密的个人身份信息,被当成“内部资料”随意扩散,完全无视《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把公民隐私弃之不顾!

二、法律底线:任何协会、公司,都无权私设“黑名单”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1. 只有法定行政机关,才能依法限制从业资格;
2. 民间协会、企业无权私设“黑名单”,更无权变相剥夺公民劳动权、就业权;
3. 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未经允许公开传播,属于严重侵犯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也曾明确表态:
不得以维权为由拉入黑名单,协会及公司无权剥夺驾驶员劳动权。
并向协会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用、全面脱敏、严格整改。


然而,侵权信息仍在传播,损害仍在扩大,驾驶员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维权声明:起诉状已完成,正式提起民事诉讼
为捍卫法律尊严,保护个人隐私,恢复自身名誉,驾驶员已完成民事起诉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长沙市城市出租汽车协会、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包含其他公司)
我们的诉讼请求:
1.即停止侵权,删除、销毁并永久停止传播未脱敏的“黑名单”信息;
2. 向驾驶员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第28条(敏感个人信息保护)
我们的态度:隐私不容侵犯,合法从业不容剥夺
我们始终相信:
合法持证,就应得到尊重;
公民隐私,就应受到保护;
不实抹黑,就应澄清道歉;
违法侵权,就应承担责任!
我们不闹事、不偏激,只走法律途径,只讲事实证据,只求公平公正。
此次维权,不仅是为个人讨回公道,更是为长沙全体出租车驾驶员呼吁:
任何企业、任何协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不能用未脱敏名单泄露隐私!
不能用不实标签抹黑司机!
不能用非法“黑名单”剥夺饭碗!
后续公告
本案即将进入起诉准备阶段,我们将持续向社会公布立案进展、开庭信息、判决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与支持。
恳请广大市民、同行、媒体朋友关注转发,让更多人知道:
守法司机,不该被如此对待;
公民权利,必须依法守护!
守法从业 · 依法维权!
长沙出租车驾驶员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