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句情绪化的指控,而是一份写满了数字、报告和录音证据的维权档案,背后折射出的,是一家民营医院把"患者的恐惧"明码标价的赤裸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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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账未清,新账又来
长沙新湘医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QTCA53T,法定代表人、院长李印超,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420号)不是没有"前科"的生面孔。公开工商/信用信息平台记载:2021年该院因公示医疗服务价格与实际收费不符、存在"低标高结"情形(如公示"无痛人流关爱型"520元、实际门诊结算按880元收取),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另有记录显示其因未制定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条目。
换言之,价格不透明、收费玩猫腻、纠纷管理缺失——这些问题至少四年前就被监管盯过,但显然没有被真正洗掉。
"全套阴性"变"癌变倒计时":一套成熟的收割话术
据投诉人陈述及已上传红网百姓呼声平台的同院同类投诉交叉印证:患者因轻微妇科不适就诊,全套HPV及相关筛查均为阴性,公立三甲医院复核结论为仅普通轻微炎症、无严重病变、所指光动力/宫颈贴膜等操作缺乏医学必要性。而该院接诊路径高度一致——
先把你吓住,再把你掏空。
"宫颈糜烂"这个早被主流医学教科书从疾病目录里删掉的词汇,在某些民营机构的嘴里仍然是"癌前病变预备役";HPV阴性、无病变的普通炎症,能被包装成"不立刻做光动力就要扩散"的紧急状态。每一步都不是为了治病,是为了把焦虑换算成账单。
按《民法典》第1219条,实施特殊检查治疗须履行充分告知并取得明确知情同意——但当"告知"本身夹带夸大与恐吓,当收费项目清单都未必给你看清楚、沟通全程被刻意压在电话口头频道不留文字痕迹时,这种"同意"的自愿性和知情性,本身就值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李印超的"拖延三板斧":耍赖是有SOP的
整件事最让人齿冷的地方,不是两万五千块被卷走,而是院长亲自下场玩消耗战:
1. 谎称卫健部门要求到场——卫健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可线上协商,李印超偏要编造"必须线下",逼你跑一趟、磨你心态;
2. 拒走任何可留痕渠道——不用短信、不用微信文字,只反复打私人电话,摆明了不让你留下书面证据;
3. 甩一个10%的羞辱价——两万五花了个寂寞,退你两百五,剩下两万三千五算"封口费"?
这不是"沟通方式差异",这是有意识的证据管理与拖延战术。算准了普通人耗不起精力、烦不起电话、怵不起当面拉扯,于是能赖一天是一天。院长就是第一道防线——也是第一责任人。
两万块退的不是"买单方",是"不该发生的钱"
投诉人要求退还不合理诊疗费用20000元,前提是:经卫健部门调阅病历、委托专家依诊疗指南做适应症审查后——若确认相关项目确无指征、确属诱导性过度医疗——那退费不仅是合情合理的,更是该院应尽的法定纠正义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白纸黑字摆在那里:医疗机构有义务配合处理、有义务提供病历资料、不得隐匿伪造篡改。
而拒不提供书面方案、拒绝文字渠道、用电话轰炸代替协商——每一桩都是在给自己加一笔新的违规嫌疑。
话说透:卫健部门不能再让它"内部消化"了
一家医院四年前因价格欺诈类问题吃罚单,四年后仍在被患者以几乎完全相同的叙事框架投诉——夸大→恐吓→高价项目→不退费→拖延——这说明什么?说明上次的处罚没有触到痛处,没有改掉它的盈利逻辑。
长沙市卫健部门既然已经被多头投诉缠到了台面上,就该做三件硬事:
- 封存并独立评审该院涉诉病历,对照临床指南逐条核验适应症;
- 查收费明细与公示一致性,看看"低标高结"的老毛病有没有换个马甲继续活;
- 对该院纠纷处置流程立案督查——院长亲手导演拖延战,这不是态度差,这是管理机制失灵。
⚠️ 免责声明:本文属基于投诉人公开陈述及企查查/百度百科/红网等公开可查信息的舆论监督评论,所涉个案具体诊疗事实与款项认定,尚待长沙市卫健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正式结论,不代表已作司法终局认定;如表述与调查结果不符,以有权机关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