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占了别人的私家车位,死活不肯挪车,另一方焊上地锁,那就让你出不来,一起并不复杂的车位纠纷,怎么就闹出了满城风雨呢?综合多家媒体报道,7月1号凌晨,长沙市德峰小区业主闵先生回家时,发现自己的私家车位被一辆红色轿车占了,几经辗转联系上车主后,对方说要出差四天,没法挪车。可闵先生说,当天晚上,他就看见红色轿车的女车主,拿着钥匙从车上拿东西,原来对方并没有出差,只不过当时在睡觉,不想来挪车。闵先生也不示弱,在四周装上了多根U型栏杆和立柱,把红色轿车锁死在里面。

物业人员出面调解,没用;女车主报警了,车还是出不去。7月6号,红车车主托人传话愿意转500元“私了”,条件是不道歉,被闵先生拒绝。7号晚上,在社区调解下,U型管被割开,红车被困多天后挪走。8号,红车车主向闵先生当面道歉。这事的是非曲直,相信大家很容易判断:红车一开始就不该占别人的车位,占了就该挪车,挪了就什么事都没了。也有人说,闵先生的维权手段过度,要当心从受害者变成侵权者。这话也有道理,但需要仔细想想,闵先生不是一上来就加锁封车的,他一开始也好好说过话,也理性走过程序,道歉、挪车,这些要求过分吗?可为什么对方不干,人善就要被人欺吗?好好说话的就干不过无理蛮横的吗?如果有更高效顺畅的维权途径,如果有更硬性有力的制度选项,谁又愿意以狠斗狠,非得上手段,非得当“恶人”,才能拿回自己的权益呢?
女车主被指为长沙市体育局某处副处长彭某某,7月9号,长沙市体育局通报说:正会同公安、属地街道等单位开展全面调查,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红车车主的行为和底气,到底是个人素质问题呢,还是仗着公职身份,还是兼而有之呢?从红车车主当初愿意赔五百,但不愿道歉的细节来看,颇有点宁可出钱摆平,也不肯承认对错的意思。公职人员的这份蛮横与傲慢更让人们对调查结果充满了期待,公职人员,既要奉公守法,又该带头遵守公序良俗,可别为人处世越来越歪,把社会风气越带越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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