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登记制度。凡是进入校园的居民,需出示出入证,按规定登记方可进入校园。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传染病等不适合在公众场所运动的人员不得进校锻炼。
3.严禁各类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翻越围墙、栏杆进入校园,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校园。
4.入校锻炼人员要爱护学校场馆设施(如损坏校园内的一切设施照价赔偿),要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严禁在校内吸烟、嚼槟榔、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穿尖跟鞋进入运动场地;严禁在学校场地内跳广场舞、腰鼓等扰民的体育活动。
5.入校锻炼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和规定,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并不服从管理的或故意损坏学校体育设施的人员,学校有权要求离开,并取消其进校锻炼资格。
6.入校锻炼人员,只允许在相关活动场地活动,严禁进入教学楼,并自行承担在校园从事体育活动的安全责任,学校不承担入校锻炼人员在校园内从事健身活动的任何安全责任。
7.考虑到安全因素,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或者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室外场馆将暂停对外开放。
8.所有参与锻炼人员须在学校开放时间内进行锻炼,开放时间以外谢绝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