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小小的车位占用,最后闹得全网皆知,随着信息的逐渐披露,回看审视全过程,其实没有哪一方是完全无辜的。
彭女士占用他人车位,固然有“原罪”,但另外两个人,对事件的发酵,责任不可小觑。
涉事的彭女士,电话摇人,于是她男友来了,此人也就是眼镜男雷某。

雷某本身也是公职人员,本该息事宁人,劝女朋友主动道歉以化解矛盾。可这位,反而开车堵对方车辆,当众耍横,从而激化了矛盾!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正是他的介入,才让小事不断升级。
他处理问题不像公务人员,浑身带着江湖戾气。如果没有他拱火,事情也闹不到全网发酵的地步。

第二个就是车位主人闵先生,明显有得理不饶人的倾向。就拿他要求的五万赔偿这件事来说,尽管他说这个钱要捐给灾区,但这个赔偿数额,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你想一想,单纯车位被占、车辆被堵,很难产生五万元的直接损失,即便事后钱款用于公益捐赠,也不能说这个高额索赔是合理的。
闵先生车位被占,确实占理,属于受害一方。但他靠着单方面网络曝光,以及强势的封堵,获得了大量流量,而对方是公职人员,舆论上反倒成了弱势一方,不拥有话语权,网民听到的,都是闵先生的一家之言。
客观地说,维权有理,但也得强调,维权要有边界,漫天要价,不是合法维权。

整件事总结下来,彭女士过错最大,处罚是应当的;眼镜男拱火滋事,扩大了事态;维权的闵先生有理,但高额索赔缺少法律支撑。他诉诸舆论,固然起到监督作用,同时也带偏了舆论走向,放大了矛盾。
法治社会,人人平等。依法治国,有错必纠。不管是什么职业,都该讲道理守法律。
公职人员更该以身作则,应该自律,应该低调。这个事情对彭女士是一个深刻教训。从长远角度看,这个纠纷和相关处分,让她懂得了人情世事,懂得了法律和道德的边际,所以,也不是一个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