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无违纪、违法记录;
3. 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真心关爱每一位学生;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
5. 爱校爱集体,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日常管理,尊重学校的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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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社会评价高;在高中学段任教3年及以上的骨干教师优先;擅长学生管理工作,能够胜任班主任岗位者优先; 2、教学业绩突出,有执教多届毕业班经验,能高质量完成高中学段教学工作任务者优先;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4、具有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省特级教师荣誉,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称号者优先;有教育教学管理经历,担任过学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以及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5、年龄不超过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