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文件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标准,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标准的保育教育费,幼儿园可以继续向在园大班儿童家长收取。
自2025年9月开学以来,我局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执行相关政策,在未明确保育教育费免除标准之前,一直未通知民办幼儿园可以收取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的保育教育费。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补助省级提标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324号)文件精神,目前预拨给我区资金与指标,推算当前补助资金约为4400元/生˙年(2200元/生˙期),但享受对象具体年龄段未界定清楚,后续待2025年秋季学期实际享受免保育教育费政策人数确定后,再进行核算。
关于部分幼儿园在办园过程中存在与家长沟通不及时,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已责令全区幼儿园自查并整改,规范办园行为。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或意见,欢迎致电0744-8596880。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