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赶出门” 的男人
在湖南长沙,一名叫余刚(化名)的出租车司机,每天都在为家庭、生活忙碌奔波。
余刚结婚的时候,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并没有购置房子。而妻子婚前有一套房子,余刚便随妻子一起住进了妻子的婚前房。
起初,日子过得还算平静,但时间久了,余刚总感觉没有自己的房子,好像很没有安全感。他向妻子诉说了自己的不安,提出想要一起再买一套房子的想法。
然而,妻子认为自己已经有一套房子了,没有必要再多买一套。对此,妻子和余刚提出,如果余刚想要买多一套房子的话,就自己去买。
可余刚自己一个人又怎么有这么大能耐去买一套房子呢。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的压力与琐碎开始逐渐让夫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两夫妻吵架的频率越来越高,经常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那段时间,余刚总害怕到了真的要离婚时,自己被妻子赶出家门,他就没有地方住了。这种感觉时常让他感到不安,总感觉是在寄人篱下。
恰巧的是,不久后,余刚得知市郊有一个大型楼盘发售,价格相对便宜,这个消息让他心动不已。
然而,余刚手头的积蓄并不多,而且,如果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按照法律规定,这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就面临着被分割的风险。思来想去,余刚决定寻求堂妹的帮助。
余刚找到堂妹,将自己的困境和想法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堂妹非常同情余刚的遭遇,在与堂妹夫商量后,同意了余刚借名买房的请求。
就这样,2013年,余刚在征得堂妹和堂妹夫同意后,以堂妹的名义,贷款买下了一套房子。
为了凑齐首付款,余刚省吃俭用,还分别向堂妹、堂弟,借了一部分钱。他每天早出晚归,经常跑夜车,只为了多挣一些钱,早日还清向堂弟堂妹借的钱,以及房子的贷款。
在余刚借名买房后,心里的那份不安感也随之消失了,妻子对他的态度也逐渐好转。但余刚依旧选择对妻子继续隐瞒借名买房的这件事,他还是希望这套房子能够成为他的后路。
七年过去了,余刚和妻子依旧生活平稳。可又有谁能想到,当初感情和睦的堂妹和堂妹夫,却打起了官司闹离婚。并且,堂妹夫还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面还包含了余刚借堂妹名义买的那套房子。
七年之 “变”
余刚得知消息后,心急如焚。他明白,如果这套房子被认定为堂妹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多年的心血将付诸东流。
他找到堂妹,希望她能出面说明情况,证明房子是自己借名购买的。堂妹虽然承认借名买房的事实,但她也表示,堂妹夫并不承认当时借名买房这件事是征得大家同意才进行的,反而还借此机会称自己并不知情,想要从中谋取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因此,余刚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参与了堂妹离婚官司的庭审,并且在庭审中请求法院不要将自己借名购买的那套房子,作为堂妹和堂妹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去进行财产分割。
面对余刚的请求,法院表示只会给余刚一个月的时间去确权,这套房子到底是堂妹和堂妹夫的共同财产,还是余刚个人购买的房产。
无奈之下,余刚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并要求堂妹和堂妹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对此,法院将余刚的妻子追加为案件的第三人。这个时候,余刚的妻子才知道丈夫瞒着自己买了一套房子。
尽管余刚妻子对丈夫的这个做法有所埋怨,但毕竟这属于两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她依然全力支持丈夫去将这套房子争夺回来。
法庭上的交锋
在案件的调查中,法院审理认为余刚这种借名买房的做法,很有可能违反了法律法规。因为那套房子购置于2013年,而相关的限购政策则是在几年后才出台。
所以,新的政策并不能去限制当时余刚借名买房的这一行为。
可想要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这么容易。
首先,余刚和堂妹两人的关系像是亲生兄妹一样,两人互相相信,堂妹也是由衷地希望能够帮助到堂哥余刚。所以,在借名买房后,堂妹和余刚虽然当时在律师的建议下,明确知道这个行为的风险极大,但还是出于信任,并没有想起来需要签一份相关的借名买房协议,这就导致了后来余刚想要确权的过程变得十分艰难。
之后,尽管堂妹和余刚立马补签了一份借名买房的协议,但这份协议在法律上并不能作为有证明效力的证据。
其次,余刚为了不让这套房子成为他跟妻子的共同财产,他还专门向堂妹借了一张银行卡用于房贷还款,并且每个月还专门用现金进行存款。
这就使得房子虽然真的是余刚购买的,但却因为没有余刚相关的银行流水,并且是以堂妹的银行卡进行还款的,这些证据只能表明堂妹才是房子的真实出资人。
好在,负责审理这则案件的主审法官,在调查中发现,余刚每个月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段到家附近500米左右的银行ATM机上进行存款、还款。
而这个银行网点距离余刚堂妹、堂妹夫家,车程大概需要一个小时,他们不可能每个月都专门跑到这么远的网点进行存款、还款。
并且,对于余刚当初为了付首付而向堂弟、堂妹分别借了钱的这一说法,也在相对应的时间查询到了对应的转账流水。
经过多轮的调查和辩论,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和综合判断。最终,法院在一审认为,余刚提供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虽然房屋登记在堂妹名下,但余刚才是实际的产权人。堂妹夫要求分割房屋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余刚所有,并且要求堂妹和堂妹夫在判决生效的十日内,协助余刚办理过户手续。
之后,堂妹夫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但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反思与警示
这场看似普通的房产纠纷,不仅是赵某个人的遭遇,更是对我们每个人的一次深刻警示。
在日常生活中,类似借名买房的行为,许多人都是出于各种原因,选择了这种看似便捷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购房梦想,却往往忽视了其中隐藏的巨大风险。
一旦出名人否认借名事实,擅自处分房屋,实际出资人可能会陷入维权的困境,难以主张自己的所有权。而出名人若因债务问题导致房屋被查封、拍卖,实际出资人也可能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政策的变化、合同的无效风险,都可能让借名买房者的努力付诸东流。
在这个案例中,余刚虽然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他所经历的痛苦和煎熬,以及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难以想象的。
我们在处理财产问题时,一定要谨慎行事,严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借名买房可能带来的风险,是我们避免陷入类似困境的关键。
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都应该深思熟虑,权衡利弊。不要因为一时的便利,而给自己埋下隐患。毕竟,房产是我们生活中的重要资产,关乎着我们的幸福和未来。
素材来源:《今日说法》 20221102 借名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