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进入校园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居民以及社会团体必须服从学校管理:
1.请凭身份证核对已登记的名单进出校园。进入学校前,在门岗值班室签名登记;当健身者达到最大承受量时(60人),员满即止,后来的健身者应当主动取消当次活动,避免场地秩序的混乱。活动者需在安全协议上签字。
2.请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健身者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活动,并按时离场;不得从事非法聚会与违法活动,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进入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等。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校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场地活动或责令其离开学校场地。
3.入校人员需举止文明,自觉爱护场馆设施,不得破坏学校公共设施。任何人不得穿钉鞋、高跟鞋进入塑胶田径场,对有意破坏体育设施及其他设备设施者,应照价赔偿。
4.各类健身者在开放场地活动时若不慎发生意外伤害时,由自身负责,不以在校园受伤为由,扰乱校园秩序;当时可要求学校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及时协助救护,或拨打120求救,24小时之内告知学校报意外运动伤害类保险,但学校不对健身者的意外事故承担任何责任。
5.凡以单位、集体、协会名义组织活动的组织者,必须提前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且每一个活动者必须都在安全协议上签字方可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
6.锻炼期间,学校为锻炼人员提供设施、场地服务,其他锻炼器材由参与者自备。请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学校不承担保管义务。
7.请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在校园内不抽烟、不嚼槟榔、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8.14周岁以下儿童进入校园,需要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方可进入校园进行锻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癲痫、传染病和其他易突发的重症疾病患者及酒后人员等不适合在公众场所运动的人员谢绝入校。
如有不遵守上述规定者,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取消其个人使用我校室外体育场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