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
(1)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B、C、D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01-A03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2)应聘A04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总分100分。
(3)应聘B01-B17、C01-C08、C10-C16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4)应聘B18-B20、C09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总分100分。
(5)应聘D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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