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8分钟片段教学(无学生),内容现场抽取,现场备课40分钟,要求不用多媒体,要有板书。
3.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为试教。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含),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试教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6.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2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