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震慑“拉车门”盗窃、提醒市民注意安全,近日湖南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布多起典型案例,涉案人员均因盗窃罪一审获刑。被告人陈某某2024年7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4次在小区地下停车场拉车门盗窃现金9000元,2025年7月被抓获,因系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李某某自2013年起十次因盗窃获刑,2025年1月刑满释放,5个月后再次盗窃,6月至7月3次拉车门盗得现金1.2万元,法院以累犯且屡教不改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田某某、陈某结伙盗窃,2025年1月至2月作案5起,涉案价值6407元,二人被抓后赔偿获谅解,因系初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罚金3000元。来源: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