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如果目前不买房或者在长沙以外的区域买的房子可以以租房来提取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啦!线上操作,快捷办理。
需要材料:
需要本人人脸验证
本人银行卡一张,用于接收打款
办理方法如下:
第一步、微信关注<长沙住房公积金>
点击<业务办理>—<公积金业务>跳转到登录页面(首次需先完成注册)
第二步、登录进来后可以看到个人公积金余额和其他信息
第三步、点击左下角菜单栏<业务>—<我要提取>(需要人脸验证)
第四步、点击<租赁住房>—<我要提取>—填写<租房提取申请>,按照实际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后会跳转到填写银行卡信息页面以及能看到本次能提取的公积金金额。
这里需要填写婚姻状态,如果已婚,需要夫妻双方在长沙都未购房才能提取。
第五步、上传完本人银行卡信息后流程就走完了,后台审核完毕后钱就打到银行卡里面了。(本人上次提取的时候,钱当天就到账了,相当快速的啦!)
提取说明:
可每月申请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的实际汇缴额,且不超过近12个月的实际汇缴额。
提取出来用于支付租房钱也挺好的了,不过话说放在公积金账户里面也有利息,每年七月份的样子就可以看到上一年度的结息钱,所以大家按需来提取啦!
公积金利息计算: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结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