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学校要制订《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以下为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发展中心研制的参考框架,仅供参考。
引言:概述学校课程规划的编制依据与目的。
第一部分:学校背景
学校背景是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制定的重要基础,后续项目均要基于学校实际。可以按下面的三个部分介绍。
(一)概述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地理位置、办学传统与优势。
(二)学校课程发展基础:概述课程已有做法、成效、经验。
(三)学生课程发展需求与未来努力的方向:通过调研,了解学生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实际需求,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未来努力的方向。
本部分也可以表格的形式对学校进行SWOT分析,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或将前述三点与SWOT分析综合起来。
第二部分:育人目标
学校育人目标必须落实国家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5年修订)》中明确规定的培养目标,即“使学生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达到国家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再结合学校的教育哲学(办学理念、发展愿景等),适当凸显学校特色或重点要求。大多数学校会根据校情描述毕业生形象,因此也可以凝练一句高度概括的话,再具体阐述。
第三部分: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
义务教育学校须按照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大类课程呈现课程结构;明确课程设置表(包括各年级、各门课程及周课时安排,具体可参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课程实施办法中的课程设置示例),并将本学年《学校总课表》和《一日作息时间安排表》附在方案后面。湖南省的地方课程目前小学为《生命与安全》,初中为《湖南地方文化常识》。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课程(含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校本课程(即选修课程)来呈现学校课程结构;明确学校课程设置表,并将本学年《学校总课表》和《一日作息时间安排表》附在方案后面。
校本课程原则上以选修的形式开设,校本课程、课后服务课程均建议有单独的设置安排表(包括课程类型、课程名称、年级),可作为附件。
专题教育以渗透为主,融合到相关科目中,原则上不单独设课。建议以条目或表格的方式,说明国家或省级课程方案(或实施办法)中要求的专题教育将具体渗透到哪门课程或安排在哪个时间。
(二)教学时间
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初中每周34课时,高中每周35课时。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高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
学校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可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根据课程性质、课型特点及教学需要,灵活组织教学,探索弹性课时,安排“长短课”。
第四部分:课程实施
学校课程实施可以按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等分别介绍,也可综合起来,按照下列内容设计:
(一)纲要编制:可要求以学科组为单位,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均制定《学期课程纲要》(代替原来的教学计划),校本课程则制定《校本课程纲要》,以此为抓手提升教师的课程领导力和课程实施质量。可提出如何研制的流程,明确《学期课程纲要》的基本要素,如要说明学科、年级、设计者、课程类型、教材版本、年级等,主体内容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的要求,末尾可以说明设计依据与使用建议。
(二)师资安排:如教师循环带班,或段内循环、总体衔接,学科教师人数不够的,如何做到专兼职结合、双师课堂,以及如何做好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小规模学校面临部分学科专任教师结构性缺编的,可以考虑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的集团内或联片内跨校任教、教师交流。
(三)教学改革:教师应如何深化教学改革,重点关注哪些方面;说明如何完善校本教研活动,打造学校教学特色的做法;说明学校制度化教学常规,如备课、上课、听评课、赛课、公开课等;说明学校或学科组如何加强实验性、探索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或重点课题研究,如学科实践、大单元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项目化学习、混合式学习、情境化教学、实验教学、“教—学—评”一体化等。
(四)特色活动:简介学校将要组织的与课程相关、彰显学校特色的活动,比如课程嘉年华、学科节、研学活动、节日活动、实践基地活动等。
(五)资源开发:如何开发与利用与课程实施密切相关的资源,如教学具购买与开发、实验室资源配置、社区场馆和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运用等,建议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的资源开发分开来写。
(六)作业设计:探索实施分层作业,可分基础性作业设计、拓展性作业、创新性作业设计叙写,在创新性作业设计中加入具体举措;概述作业的批阅与总量管理。
(七)其他举措:如高中的选课走班、生涯规划辅导、专题教育实施、学段衔接(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初高衔接、大中小一体化)等。
第五部分:课程评价
可选下列三种体例之一:(1)对课程本身的评价、对教师教学的评价、对学生学业的评价;(2)按照学校实际,做三方面评价:方案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如家长满意度、学生评教等);(3)先确定一个评价原则,再确定评价方法指标,最后使用评价结果。
要求逻辑清晰、可操作,体现“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要求。其中,须规范考试评价要求,注意减负增效。义务教育学校应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学校应完善学分认定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第六部分:组织与条件保障
主要围绕学校课程规划方案的实施,明确学校课程管理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过程督导、相关考核、奖惩措施,以及制度保障(如课堂巡视制度、选课管理制度、集体备课制度等)、资源保障(师资、功能室、基地建设等)、协同保障、经费保障等。
感谢:以上框架学习与借鉴了华东师大课程与教材研究所吴刚平教授讲座中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