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在长沙市城区,身体健康,热爱合唱、舞蹈、模特、二胡、朗诵主持艺术,具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没有跨团行为的艺术爱好者。
2.合唱队:男女若干名,男65周岁以下,女62周岁以下,有一定歌唱基础、形象气质佳、综合素质好。
3.舞蹈队:女若干名,女60周岁以下、身高160cm左右,具有一定的舞蹈基础、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能够胜任一定强度的基础训练和舞蹈表演。
4.模特队:男女若干名,男63周岁以下、身高175cm以上,女60周岁以下、身高165cm左右,具有一定的T台走秀基础、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能够胜任一定强度的T台基础训练和模特表演。
5.二胡队:男女若干名,年龄65周岁以下,身高适中形象佳,二胡演奏水平达四级以上。
6.朗诵队:男女若干名,男65周岁以下,男身高172cm,女62周岁以下,女身高162cm,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
7.具有一定学习经历、才艺突出的人员,经综合考核后,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最终解释权归校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