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衡华,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湖南衡南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二十届中央委员,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胡衡华的职业生涯起步于产业一线,早年在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长期任职,从基层技术与管理岗位逐步成长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积累了扎实的工业制造、企业运营与工程管理经验。此后转入地方政务系统,在湖南多地多岗位历练,曾任湖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益阳市市长,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等职,熟悉区域经济运行、产业规划与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在湖南工作期间,胡衡华于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担任长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担任长沙市委书记,主政长沙期间,聚焦城市建设、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推动当地制造业、科技创新与城市功能提升相关工作。
2020年10月,他跨省调任陕西省委副书记,进一步拓展区域治理与统筹协调经验。2021年12月,胡衡华到重庆工作,历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2022年1月当选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至今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围绕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城市治理、安全生产与开放发展等重点事务。
履职重庆以来,胡衡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城市更新,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与区域协同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在履职经历中,胡衡华涉及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责任认定。2022年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发生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54人死亡、9人受伤,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经中央批准的事故调查及追责问责查明,胡衡华在担任长沙市主要领导期间,对党中央部署的违法建筑整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3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衡华党内警告处分。
此次问责,体现了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胡衡华在接受问责后,继续履行现任职务职责,在重庆的治理实践中,更注重加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推动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完善,以务实举措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产业管理者到地方主政官员,胡衡华历经多地区、多领域岗位历练,兼具工业经济思维与城市治理经验。其职业生涯既有推动区域发展的实践积累,也有因履职不到位被问责的深刻教训。当前,他在重庆市长岗位上,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民生改善与风险防控,努力推动城市治理能力提升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