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社会——关于“长沙闹事区发生不雅行为”这事的一些个人看法
可是,最近湖南长沙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不雅”事件,我要是不说几句,感觉自己确实也是有些不踏实。这样的话,就显得我的眼睛只是盯着远处打量,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反倒是不闻不问了。更主要的是,我还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湖南人,这事就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不说更是说不过去了。说实话,我不知道到底是谁给“长沙”这座“新一线”城市,弄了个“网红城市”的定位。不管是谁的主意,谁的倡导,我认为这都属于是目光短浅的行为,是“昏招”,是“低水平”的。当然,我也不是要“一棍子打死”所谓的“网红文化”,毕竟“网红文化”里也不全是“负能量”,也有许多“网红”立志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社会主流价值观等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网红文化”作为一个给予互联网技术发展而诞生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其本质还是天然亲近“流量”与“利益”的。换句话说,“网红文化”的根是“流量”,没有“流量”不可能成为“网红”,而“流量”的本质又是“利益”,没有“利益”那所谓的“网红”也失去了意义。我又要声明一点,我也不反感“利益”,我甚至懒得批判这个社会“金钱至上”、“利益至上”的社会意识形态,都是为了赚几个“窝囊费”嘛。但是,一个正常的、相对健康的社会,总不至于将“利益至上”直接写进“社会主流价值观”贴到墙上去,对吧?把这事说高级一点的话,这事让我想到了热力学第二定律——“增熵定律”。这条定律告诉我们,世界或者生命的本质都是不可避免地走向“无序”的过程,也就是说“无序”就是“本质”。所以,我们做的所有事情实际上都是在对抗“增熵”,让“无序”变得尽可能“有序”。而“利益”本身可能是“善恶同体”,如果不加约束,“利益”必定是滑向“无序”的深渊,“恶”必定就成为“利益”的主要表现形式。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再回到曾经长沙“网红城市”这个定位上来,说长沙“急功近利”不算冤枉吧?如果一座城市的公开的“城市名片”都显得如此“急功近利”,那在这个封闭的城市空间里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又能高级到哪里去呢?特别是在互联网立法尚不完善的当时,长沙野蛮生长的所谓“网红文化”,下限越来越低也就不奇怪了!不过,长沙现在稍微好一些了,至少不再提倡所谓的“网红城市”概念了。但是,社会精神面貌的改善,确实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这次在闹事区发生的“不雅”事件,我理解为一种“遗毒”吧。只不过也许也不只是长沙一个城市的问题,这值得我们所有的地方主政者警惕。关于长沙天心分局发布的这次“警情通报”,看完之后,我内心也是蛮复杂的。其实,关于这件事情,警察出警也及时,处置也得当,通报也是迅速。我认为的瑕疵主要是“通报”中的那句,“外地来长人员”。难道只要不是“长沙户口”,这件事情的发生就与“长沙”无关?如果是这个逻辑,也可以大大方方将这两个人的籍贯城市公布出来。其实,任何一座城市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除了事情,我们检查、改进就好了嘛。其实,按照这个逻辑,我也不是长沙人,但是我是湖南人。难道我能因为我不是长沙户口就因此觉得这个事情的发生与我无关?换句话说,因为不是湖南人,这类事情的发生就真的与自己无关么?如果我们只是站在“城市”这个角度指责与嘲笑,那么,偶发在长沙的这件事情,让我们看到的社会问题,可能就是我们整个社会面临的问题了!我:你说的对,就是赚钱,没底线的赚钱,这种属于个人为了赚钱过于激进了。朋友:她们已经迈过那个不要脸的门槛了,只要给钱,就不存在激进不激进的事情了。朋友:这种应该被谴责,但是也不能觉得就奇怪,自古都这样,特别是社会环境越来越差。我:这属于社会道德底线越来越低了,越低,各种更奇葩的事情都会发生。朋友:可能没有越来越低这个说法,社会本身就是这么低,不是现在才有的低。我:也有可能,至少以前还会遮掩下吧,现在更赤裸了。朋友:或者说,不是道德底线越来越低,就是这种高和低都存在,一直都存在。我:文明不昌……只能是多读书,提高文化水平,及案例个人道德底线与追求吧。朋友:道德水平跟文化水平,没有直接关系,跟价值观有关系。我:如果不读书,也许就只能更多依赖社会道德传播,比如看到的新闻、听到的话、身边的行为等等,这些因素影响个人道德价值观的形成。朋友:关于人性的善与恶。人性善,应该有普遍意义,但是实际生活里没有;人性恶,不应该有普遍意义,但是现实里是。我:也许吧,可惜这类问题的讨论本身,好像也失去了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