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等;
2.男女不限,2024届应届大专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标准、流利(有二乙及以上证书优先);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文字功底,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做事细致耐心、自律能力强;
5.服从上级安排,有良好的执行力;
6.打字速度不低于40字/分钟;
7.有无经验均可,有行政管理、文史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8.班务为轮班制,其中包含1-2个大夜班务,要求接受并能适应轮班班务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如若聘用,一经发现核实,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正在履行有关劳动合同关系未解除或违反有关劳动合同关系的;
2.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3.参加各级各类考试作弊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