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紧抓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全面推动我市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本市实际,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草拟了《长沙市全面推动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

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环卫、市政、园林、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城建物流、机场等领域用车。同时鼓励在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推广应用。
实施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攻坚行动

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建立存量燃油公务用车淘汰更新计划,对达到报废标准或车龄超过8年的,优先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新增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牌照优先核发给新能源汽车。鼓励存量燃油车提前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到2026年底前,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城市物流配送车、短途运输用中重型货车:严格执行城市物流配送车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化要求。研究出台新能源物流车在市区通行、停靠、作业等方面的差异化便利政策。到2026年底,全市城市物流配送车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达100%;鼓励全市短途运输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底,新增或更新短途运输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不低于50%。
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以渣土运输为突破口,在城区全面推行城建物流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并逐步向全市覆盖,2026年底前,长沙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运行的建筑垃圾(渣土)及混凝土搅拌车新能源化率达100%。
环卫、市政、园林作业车辆:制定环卫、市政、园林作业车辆新能源化替换计划。2026年底前,长沙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除特种作业车辆外,环卫作业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50%。市政、园林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比。
邮政和快递用车:湖南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芙蓉、天心、开福和雨花区范围内通行的邮政用车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车辆外,其它燃油车辆逐步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将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纳入物流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与示范创建评价体系。2026年底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2027年底前达85%。鼓励跨市通行的邮政和快递用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实施政策扶持和环境优化行动

强化政策资金支持: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便利新能源汽车辆通行:制定出台城区新能源汽车路权放开、增时作业等便利通行政策。对公共领域新能源货车,结合实际采取扩大通行权、免于或优先办理通行证等措施便利车辆通行。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半征收或限时免费。
搭建车企互动平台:鼓励三一重卡、福田重卡、比亚迪等本地车企加强公共领域新能源适用车型研发,增强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产品竞争力。鼓励本地车企针对本地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需求出台优惠购车政策。
完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查阅或下载《征求意见》原文,请访问节能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网站(http://www.gev.org.cn/) 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