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传统节日更显文明温情,我们以数据为镜、以责任为纲,共同织密安全防护网,特作如下提醒:
1.倡导鲜花祭奠、植树追思、网络寄语(如“中华英烈网”云祭扫),减少焚烧纸钱、燃放鞭炮,请勿在林区草地使用明火。(据应急管理部统计,近5年清明期间山火37%由祭扫引发)。
2.若需焚香烧纸,请选择空旷区域,清理周围3米内枯叶杂物;火源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可用水浇熄并掩埋灰烬。
1.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景区郊野全面禁烟;
2.发现他人野炊烧烤,请立即劝阻或拨打12119森林火警;
3.遇火情迅速撤离至逆风方向,报警时说明精确位置:如“XX公墓东侧200米处松树林起火,目前火势向东南蔓延”;
4.未成年人不得参与灭火,确保自身安全为先。
1.河道、水库、野塘、施工场所洼地等无防护区域严禁嬉水、钓鱼、捡拾落水物品;
2.遇同伴落水,立即呼叫大人并抛送漂浮物,拒绝手拉手施救;
3.每日多次确认孩子去向,落实防溺水“六不准”:不私自下水;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监护时下水;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不到不熟悉水域;不盲目下水施救。
1.遵守“一盔一带”安全规定,严禁逆行、闯红灯,遇大货车保持3米以上车距。
2.拒乘超员车(载客超员20%属违法)、农用车、无证“黑车”,全程系好安全带。
3.山区行车时在狭窄路段鸣笛示警,陡坡保持车距(建议10米以上);雨天限速30公里/小时,严禁占用应急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