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尽量确保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确因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将由学校进行登记,将富余生源情况于7月上旬报送至天心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区域学位实际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2.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2017年3月20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颁发了《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第42号令),并同时废止了教育部1999年7月21日发布的《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4号令)。在我省相关配套政策未出台之前,学校仍不能接收外国籍学生。
3.持有视力、语言听力、智力等残疾证且符合天心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经天心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以特殊教育学校、普特融合学校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合理安置入学。
4.根据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天心区学校及托幼机构疫苗接种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需到报名学校所属预防接种门诊机构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天心区书院小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办理地点:“坡子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95号,杜甫江阁斜对面)办理,联系电话:85123390。未全程接种疫苗的儿童应及时补种。
5.对已竣工、售完,规划户数在1250户以下,且业主实际居住的楼盘,一律由学校直接按学区安排就读。对尚未竣工、售完或规划户数在1250户以上,且未在区教育局申报学位和登记备案的新建楼盘小区,一律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剂安排其实际居住业主子女入学就读。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6.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剂安排入学就读。
7.共有产权房子女入学,具备入学条件的共有产权房是指住宅性质房屋,且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其他关系共有、其他房产性质共有不具备入学资格。独立产权房、共有产权房的实际居住证明由学校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上门核实。学校根据生源排序依次录取,富余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
8.因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在外校入读一年级并注册全国学籍的学生,若重新入读我校一年级,将无法录入学籍,则只能回原学校就读。
9.符合《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25]1号)等优待入学政策的,凭相关部门和区教育局认定优待资格证明材料入学。